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年 10 月 28日~2027年 10月 2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0万元~30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90451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552%
实际回购金额 28702368.1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8.23元/股~99.0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 年 10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90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9.00 元 /股,最低价为 98.23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702368.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截至 2026年 10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0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9.00 元/股,最低价 98.2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702368.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的股权架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25915273 100.00 525915273 100.00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87000 0.05 577451 0.11
股份总数 525915273 100.00 525915273 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0451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