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芯原股份:《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11 00:00 查看全文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上市后适用)

二○二六年三月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公司的董事长。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并召集会议。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与ESG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1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

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公司或任何全资、控股子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资产经营项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或任何全资、控股子公司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立或变更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就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责任之目的、策略、重点、措施、目标及指引,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监督、检讨及评估公司所采取的以贯彻企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责

任的措施和行动,根据需要与公司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促进其营运及实务遵守相关重点与目标;

(八)就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表现,审阅公司 ESG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九)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对其中所涉及的重大调整进行研究、评估、提出相应建议,并报董事会审定;

(十一)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提出建议;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是在董

事会决策前的预审。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ESG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对所收集的提案召集相应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当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必要时战略与ESG委员会

可召开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或遇特殊事项的,经主任委员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时间和要求,随时发出会议通知,但主任委员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在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议案时,各委员应充分沟通,听取其他方的意见;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

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

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会议议程;委员发言要点;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3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组织予以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4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