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芯原股份
股票代码:6885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8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芯原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3
3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指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芯原股份指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指本报告书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芯原股份比例减少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注册地及通讯地址
718室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经营范围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4-09-26至2029-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36.47%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2.29%
中国烟草总公司11.14%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13%主要股东名称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5.06%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5.06%
其他股东4.7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区的居留权张新男董事长中国北京否
徐文立男董事、总裁中国北京否唐雪峰男董事中国北京否严剑秋男董事中国北京否杨高峰男董事中国上海否程驰光男董事中国武汉否李炯男董事中国北京否李国华男董事中国北京否秦斌男监事会主席中国北京否卢伟男监事中国北京否徐阳华男监事中国北京否
5高洪旺男监事中国北京否
宋颖女职工监事中国北京否徐倩女职工监事中国北京否
副总裁、财张春生男中国北京否务负责人黄登山男副总裁中国北京否韦俊男副总裁中国北京否杜丹女副总裁中国北京否张建华男副总裁中国北京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简称持股比例
1 国微控股(HK) 9.23%
2华大九天6.97%
3中微公司7.63%
4中科仪15.14%
5德邦科技10.65%
6沪硅产业12.49%
7拓荆科技16.03%
8中巨芯26.40%
6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芯原股份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
10月30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4947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芯原股份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
26790441股,占芯原股份总股本的5.0941%。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芯原股份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
26295741股,占芯原股份总股本的5.0000%。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267904415.0941%262957415.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2026年8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494700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合计减少0.0941%。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8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履行2025年
12月2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上市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芯原股份股票代码68852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北京市称注册地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权益变动方式(可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6790441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0941%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4947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0.0941%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26295741股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年8月31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不适用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否拟于未来12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否□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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