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3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