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28公司简称:秦川物联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详细说明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秦川物联 688528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李婷黄霞
电话028-84855708028-84855708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办公地址号号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qinchuan-meters.com zhengquanbu@qinchuan-meters.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793716537.65814795398.72-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433649151.87456440811.54-4.99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145193636.49127571277.5213.81
利润总额-42354553.10-60704546.29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42664018.12-60864910.42不适用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47185748.87-61210186.74不适用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33951509.18-45761366.91不适用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61-11.82增加2.21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0.27-0.39不适用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27-0.39不适用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5.4822.43减少6.95个百分点入的比例()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33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包含转融持股
持股限售条通借出股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数量件的股份的限售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份数量境内自然
邵泽华60.2210116528100无0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境内自然
邵福斌2.06346286000无0人成都九观智慧能源科境内非国
1.95328000000无0
技有限公司有法人境内自然
邵小红1.08180646900无0人境内自然
邵福珍0.99166643000无0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诺安多策略其他0.5693795800无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富荣福耀混其他0.3762460200无0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J. P. Morgan Securities
境外法人0.3761611200无0
PLC-自有资金境内自然
孙景峰0.3355911900无0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柏瑞量化阿
其他0.3355196000无0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邵泽华、邵福斌、邵福珍、邵小红互为兄弟姐妹,成都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九观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泽华。
说明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无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