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作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以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为己任,秉持忠实、勤勉之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任世驰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
至2021年3月,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
2022年9月,任四川德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2023年5月,任四川省商投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8月至2024年2月,
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3年3月至今,任秦川物联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亦未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参加董事会情况东会情况是否连姓名本年应以通讯续两次出席股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方式参未亲自东会的事会次席次数席次数数加次数参加会次数数议任世驰77500否2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经核查,本人认为2025年度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参与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共表决通过议案11项,期间未出现异议事项;同时参与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表决通过议案3项。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所有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会议前认真研读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查,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与咨询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内部审计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了审查,确保其独立性与有效性。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就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与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保障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与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此外,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与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的时间,通过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治理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以
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借助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听取管理层关于各项日常业务的汇报。在此过程中,本人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企业管理经验,针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并监督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准确呈现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与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同时,公司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其岗位工作内容、年度绩效表现及市场行情综合确定,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亦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中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务。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及时掌握生产经营相关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定期财务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深化履职实践,通过加强调研、强化沟通、专注审议,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性与有效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规范运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世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