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证券简称:豪森智能公告编号:2026-00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或“致同所”)。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
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1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
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开始为本公注册会计师开始在致同项目姓名市公司审计司提供审计执业时间所执业时间时间服务时间项目合伙人姜韬2000年2000年2013年2023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一曲2006年2010年2011年2023年质量控制复核人韩瑞红1997年1997年2005年2023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2张一曲,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姜韬(项目合伙人)、张一曲(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瑞红(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未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25万元(未含税),合计105万元(未含税)。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
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
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及参照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
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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