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桂珍、吴懿平、杜志军3位成员组成,其中张桂珍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志军、吴懿平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01、《关于2024年1-12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02、《关于2025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0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0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0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04.25告>的议案》员会第四次会议06、《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07、《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08、《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0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08.2901、《关于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员会第五次会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10.2801、《关于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报告的议
员会第六次会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12.2901、《关于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员会第七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2025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对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深入沟通,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就有关事项向外部审计机构做出提示,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忠实、勤勉履职,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