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535公司简称:华海诚科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东
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6
第五节重要事项..............................................39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8
第八节财务报告..............................................89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华海诚科指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华海、连云港华海诚科指连云港华海诚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连云港华海科鑫、华海科鑫指连云港华海科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衡所华威指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德裕丰指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乾丰投资指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
华天科技 指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85.SZ)江苏新潮指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电科技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SH)
通富微电 指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56.SZ)
银河微电 指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88689.SH)
扬杰科技 指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73.SZ)
富满微 指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671.SZ)股东大会指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指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董监高指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WSTS 指 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
半导体指一种导电性可受控制,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是构成计算机、消费类电子以及通信等各类信息技术产品的基本元素
集成电路指按照特定电路设计,通过特定的集成电路加工工艺,将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感、电阻和电容等元件
集成于一小块半导体(如硅、锗等)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的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分立器件指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础的,具有固定单一特性和功能的电子器件
封装指对通过测试的晶圆进行减薄、划片、装片、键合、
塑封、电镀、切筋成型等一系列加工工序而得到独立具有完整功能的集成电路的过程。保护电路芯片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物理、化学的影响),起到保护芯片、增强导热(散热)性能、实现电气
和物理连接、功率分配、信号分配,以连接芯片内部与外部电路的作用
先进封装指将工艺相对复杂、封装形式、封装技术、封装产品所用材料处于行业前沿的封装形式划分为先进封装,目前国内先进封装主要包括 QFN/DFN、LQFP、BGA、FC、SiP、WLCSP、Bumping、MEMS、TSV、
3D等封装形式
传统封装指将工艺相对简单、封装形式、封装技术、封装产品
所用材料较为成熟的封装形式划分为传统封装,目前国内传统封装主要包括 TO、DIP、SOT、SOP 等
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封装形式
DIP 指 Dual in line-pin package 的缩写,也叫双列直插式封装技术,采用双列直插形式封装的集成电路TO 指 Transistor out-line的缩写,晶体管外壳封装SOP 指 Small Outline Package的缩写,小外形封装,表面贴装型封装之一,引脚从封装两侧引出呈海鸥翼状(L字形)
SOT 指 Small Outline Transistor 的缩写,小外形晶体管贴片封装,随着集成电路集成度的提高,现在多用于封装集成电路,是表面贴装型封装之一,一般引脚小于等于8个的小外形晶体管、集成电路
LQFP 指 Low-profile Quad Flat Package 的缩写,薄型四边引线扁平封装,塑封体厚度为 1.4mmQFN 指 Quad Flat No-lead Package 的缩写,即方形扁平无引脚封装,表面贴装型封装之一,封装四侧配置有电极触点,由于无引脚,贴装占有面积比 QFP小,高度比 QFP 低
DFN 指 Dual Flat No-lead Package 的缩写,双边扁平无引脚封装,DFN的设计和应用与 QFN类似,都常见于需要高导热能力但只需要低引脚数的应用。DFN 和QFN的主要差异在于引脚只排列在产品下方的两侧而不是四周
BGA 指 Ball Grid Array Package 的缩写,即球栅阵列封装技术,它是集成电路采用有机载板的一种封装法CSP 指 Chip Scale Package的缩写,指芯片级尺寸封装FC 指 倒装芯片封装工艺,在芯片上制作凸点,然后翻转芯片用回流焊等方式使凸点和 PCB、引线框等衬底相连接,电性能和热性能比较好,封装体可以做的比较小
HTRB 指 High Temperature Reverse Bias 的缩写,即高温反向偏压试验,是分立器件可靠性重要的一个试验项目。
SiP 指 System In a Package的缩写,系统级封装,是将多种功能芯片和无源器件,包括处理器、存储器等功能芯片集成在一个封装内,实现一定功能的单个标准封装件,从而形成一个系统或者子系统WLP 指 Wafer Level Package的缩写,晶圆级封装,在晶圆上进行大多数或者全部的封装工艺,之后再进行切割制成单个集成电路
FOWLP 指 扇出型晶圆封装(FOWLP)对晶圆级封装(WLP)的改进,可以为硅片提供更多外部连接。它将芯片嵌入塑封材料中,然后在晶圆表面构建高密度重分布层(RDL)并施加焊锡球,形成重构晶圆FOPLP 指 扇出型板级封装(FOPLP)是将芯片再分布在矩形载板上,然后采用扇出(Fan-out)工艺进行封装。
FOPLP 技术重点之一为同质、异质多芯片整合,这些芯片通过微细铜重布线路层(RDL)连结的方式整
合在单一封装体中,甚至将整个系统所需的功能芯片一次打包成为单一组件,整合在一个封装体中。
FOPLP 封装方法与 FOWLP 类似,且在同一工艺流程中可生产出更多的单个封装体,具有更好的材料
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利用率和更低成本。
PCB 指 Printed Circuit Board 的缩写,为印制电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性能连接的载体
IGBT 指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是由 BJT(双极型三极管)和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组成的复合全控型电压驱动式功率半导体器件
lowK 指 低介电常数
bHast 指 全称为温湿度偏压高加速应力测试,是一种用于评估非气密性封装固态器件在潮湿环境中可靠性的测试方法。
环氧树脂 指 一种高分子聚合物,分子式为(C11H12O?)?,是指分子中含有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一类聚合物的总称。它是环氧氯丙烷与双酚 A或多元醇的缩聚产物酚醛树脂指又名电木,原为无色或黄褐色透明物,市场销售往往加着色剂而呈红、黄、黑、绿、棕、蓝等颜色,呈颗粒或粉末状。耐弱酸和弱碱,遇强酸发生分解,遇强碱发生腐蚀。不溶于水,溶于丙酮、酒精等有机溶剂中。由苯酚醛或其衍生物缩聚而得填料指主要为硅微粉,硅微粉是以结晶石英、熔融石英等为原料,经研磨、精密分级、除杂等多道工艺加工而成的二氧化硅粉体材料,具有高耐热、高绝缘、低线性膨胀系数和导热性好等性能脱模剂指脱模剂是一种介于模具和成品之间的功能性物质。
脱模剂有耐化学性,在与不同树脂的化学成份(特别是苯乙烯和胺类)接触时不被溶解。脱模剂还具有耐热及应力性能,不易分解或磨损;脱模剂粘合到模具上而不转移到被加工的制件上,不妨碍喷漆或其他二次加工操作。由于注塑、挤出、压延、模压、层压等工艺的迅速发展,脱模剂的用量也大幅度地提高热膨胀系数指物体由于温度改变而有胀缩现象。其变化能力以等压下,单位温度变化所导致的长度量值的变化,即热膨胀系数表示。
流动性能指受剪切力作用发生连续变形的性能吸水率指在正常大气压下吸水能力
应力指物体由于外因例如受力、湿度、温度等而变形时,在物体内各部分之间产生相互作用的内力,以抵抗外因的作用,并试图使物体从变形后的位置恢复到变形前的位置
绿油指绿油即液态光致阻焊剂,是一种丙烯酸低聚物。作为一种保护层,涂覆在印制电路板不需焊接的线路和基材上,或用作阻焊剂弯曲强度指弯曲强度是指材料在弯曲负荷作用下破裂或达到规
定弯矩时能承受的最大应力,此应力为弯曲时的最大正应力,以MPa(兆帕)为单位。它反映了材料抗弯曲的能力,用来衡量材料的弯曲性能连续模塑性指连续模塑性指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环氧塑封料在模具内连续成型时保持半导体器件外观与内部
分层良好的能力,通常以连续成型的次数为计量单
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位翘曲指翘曲主要系在不对称封装时半导体器件各个组分材料(引线框架、基板以及硅芯片等)的收缩率存在差异造成的介电常数指介电常数是相对介电常数与真空中绝对介电常数乘积。如果有高介电常数的材料放在电场中,电场的强度会在电介质内有可观的下降。理想导体的相对介电常数为无穷大
Tg 指 玻璃化转变温度(Tg)是指由玻璃态转变为高弹态所对应的温度。玻璃化转变是非晶态高分子材料固有的性质是高分子运动形式转变的宏观体现它直接影响到材料的使用性能和工艺性能
CTE 指 即热膨胀系数,CTE1 是温度在 Tg以下时的膨胀系数,CTE2是温度在 Tg以上时的膨胀系数SEMI 指 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指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实际控制人指韩江龙、成兴明、陶军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的中文名称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华海诚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 Jiangsu HHCK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江龙公司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14年6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顾圩路东、东方大道北”变更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公司办公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22047
公司网址 www.hhck-em.com
电子信箱 ir@hhck-em.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董东峰钱云联系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道66号
电话0518-810669780518-81066978
传真0518-823660160518-82366016
电子信箱 ir@hhck-em.com ir@hhck-em.com
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股票简况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及板块人民币普通股(A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海诚科 688535 /股)科创板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16上年同期(-月)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79075981.15155319471.9615.30
利润总额15053709.4827684039.21-4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74534.2824894397.40-4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12699359.3023765447.25-46.56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2218.37318056.38-959.04本报告期末比上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6559832.031039069276.16-2.17
总资产1424360760.311402647705.521.55
(二)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主要财务指标上年同期
(1-6月)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31-35.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31-45.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0.190.29-34.48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2.40减少1.07个百分
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1.232.29减少1.06个百分
资产收益率(%)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747.94增加1.80个百分点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比例分别为45.62%、44.67%、46.56%,主要系计提员工股权激励费用、重组期间中介机构费用、新增募投项目建筑物及设备折旧费用、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59.04%,主要系支付的员工薪酬及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比例为35.48%、
45.16%、34.48%,主要系计提员工股权激励费用、重组期间中介机构费用、新增募投项目建筑
物及设备折旧费用、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91438.87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1256132.58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19953.91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00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16.23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71542.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6.20
合计1075174.98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16上年同期(-月)增减(%)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25250537.6324891790.361.44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致力于为行业客户持续提供满足前沿应用需求及先进工艺要求的产品,致力于实现先进封装用材料的全面产业化,致力于成长为全球高端封装材料的引领者。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环氧塑封料与电子胶黏剂,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封装、板级组装等应用场景。
具体情况如下:
环氧塑封料(Epoxy Molding Compound,简称 EMC)全称为环氧树脂模塑料,是用于半导体封装的一种热固性化学材料,是由环氧树脂为基体树脂,以高性能酚醛树脂为固化剂,加入硅微粉等填料,以及添加多种助剂加工而成,主要功能为保护半导体芯片不受外界环境(水汽、温度、污染等)的影响,并实现导热、绝缘、耐湿、耐压、支撑等复合功能。环氧塑封料应用于半导体封装工艺中的塑封环节,属于技术含量高、工艺难度大、知识密集型的产业环节。
电子胶黏剂为半导体器件提供粘结、导电、导热、塑封等复合功能,可广泛应用于芯片粘结、芯片级塑封、板级组装等不同的封装环节,应用领域贯穿于一级封装、二级封装以及其他工业组装领域。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封装材料是半导体产业链的关键支撑行业,其需求受下游半导体封装厂商资本性支出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大。半导体封装按照所用材料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金属封装、陶瓷封装和塑料封装。其中塑料封装具有成本低、质量轻、绝缘性能好和抗冲击性强等优点,占整个封装行业市场规模的90%以上,在民用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根据 SEMI,受益于整体半导体市场的复苏以及高性能计算、高宽带存储器制造对先进材料需求的不断增长,2024年全球半导体材料销售额增长3.8%,达到675亿美元。从材料大类来看,
2024年全球晶圆制造材料和封装材料的销售额分别为429亿美元和246亿美元,同比增幅分别
为3.3%和4.7%,占全球半导体材料销售额的比重分别约64%和36%;从地区分布来看,2024年中国大陆半导体材料销售额继续实现同比增长,同比增幅为5.3%,以135亿美元销售额次于中国台湾位居第二,占全球半导体材料销售额的比重约 20%。根据 SEMI 预测,2025 年全球半导体封装材料市场规模将超过260亿美元,2023-2028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5.6%。根据《中国半导体支撑业发展状况报告(2025年编)》,2024年度中国半导体封装材料中的包封材料市场规模为 73.3 亿元;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SIMIT 战略研究室公布的《我国集
1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成电路材料专题系列报告》,环氧塑封料在包封材料的市场占比超过90%。据此测算,2024年国内环氧塑封料市场规模约为66亿元。
(2)行业发展趋势
先进封装整体呈现出高集成化与模块化特征,其中,由于模块化设计内部包括绿油、陶瓷、铜、铝、银、锡等众多界面与狭窄的缝隙,因此环氧塑封料产品需向高导热、高流动性、窄间距的高填充能力、高粘接性、低吸水性、低翘曲等方向发展;同时,新能源、5G 通信、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要求环氧塑封料产品具备超低应力、高可靠性、耐高电压、高纯度、
高玻璃化转变温度等性能特征;此外,一些高频应用则要求环氧塑封料在高频下仍具有低的介电常数和介电损耗的特性。长远来看,先进封装占比将快速增长,先进封装材料将成为主流。随着电子产品进一步朝小型化与多功能发展,芯片尺寸越来越小,芯片种类越来越多,其中输出/入脚数大幅增加,使得 2.5D/3D、Chiplet 等先进封装技术成为延续摩尔定律的最佳选择之一,先进封装技术在整个封装市场的占比正在逐步提升。
从下游需求来看,近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同时电动化、智能化已经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汽车上的电子电器装置数量的急剧增多,对用于汽车电子的塑封料和胶黏剂有更多的需求。车规芯片封装材料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市场研究机构Omdia 的预测,2025 年全球车规级芯片市场需求将达到 804 亿美元,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增长空间。车规芯片的高可靠性(耐高温、抗振动、长寿命)要求直接拉动高性能封装材料需求。
与此同时,以美国为首的部分国家加码贸易保护,对华实施芯片制造产业出口管制,并将多个中国半导体行业相关企业添加到“实体清单”。这凸显了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的重要性,半导体产业的整体国产化已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目前中国半导体材料在先进封装领域国产化程度较低,国产材料在先进封装产品领域对进口及外资厂商产品具有广阔的替代空间。国家相关部委及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为半导体产业建立了优良的政策环境,有望加速推动产业整体的国产化进程,我国半导体材料产业迎来了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公司的研发重点主要系半导体封装材料配方及生产工艺的开发与优化。在配方
的开发过程中,公司需要结合不同封装形式对封装材料的性能要求及下游客户定制化需求,筛选出适合的原材料,确定各种物料的添加比例、添加顺序、混炼温度、混炼时间、混炼速度等生产工艺参数,从而在各理化性能指标的相互作用之间达到平衡,实现良好的综合性能。
2.采购模式:公司设置采购部、综合计划部等部门,根据公司生产需要,针对半导体封装材
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备件、包材等物料进行采购。公司综合计划部门负责物料需求的计划平衡和编制,按月、周编制物料需求计划;由采购部会同研发、工程、质检相关部门商定原辅材料询价及供应商选择事宜;由采购部会同制造部、技改部、设备部商定设备、备品备件询价及
1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供应商选择事宜。采购部门根据原材料需求计划,综合考虑合格供应商的交期因素,在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比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下单采购。
3.生产模式: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确保生产计划与销售情况相适应。公司拥有专业的生产管理团队,根据客户提出的各类要求及时做出响应,并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种类和产量进行快速调整。
4.销售模式: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直接客户为主、贸易商客户为辅。公司已建立了一
支营销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销售团队,形成了以华东、西南与华南地区为主,其他区域为辅的销售布局。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经营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产品与技术布局持续完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 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延续温和复苏态势,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总体平稳,AI等新技术的应
用深化驱动终端功能升级。公司依托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持续巩固消费电子基本盘,并积极开拓电容、光伏领域客户资源,同时在汽车客户领域取得不错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07.60万元,同比增长15.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7.45万元,同比下降44.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9.94万元,同比下降46.56%。
其中,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股份支付费用为1160.28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净利润为2525.0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创新驱动,稳步推进新品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为1744.37万元,同比增加41.37%。新增申请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 9项。为保持公司在 AI时代下的长久竞争力,公司积极推进新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持续加大在高性能及先进封装用环氧塑封料方面的研发投入,以募投项目的建设为契机,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以及分析检测设备,搭建国内领先的基础研究、配方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原材料成品分析、可靠性考核、失效分析、模拟客户封装系统等实验室,积极推进各项研发课题的研究,加快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全面提升公司的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能力。
2.提质增效,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将“零缺陷”理念贯穿于产品全生命周期。通过分层级质量意识培训、典型案例分享及质量红线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员工质量责任意识。同时,引入智能化防错技术(如自动检测、防呆设计),在关键工序设置质量拦截点,减少人为失误风险。建立“问题-改进-验证”闭环机制,定期复盘质量异常并推动标准化改善,
1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确保经验转化为长效预防措施。通过持续优化质量管理流程,公司不断提升产品一致性与可靠性,通过系统化实施工艺优化、智能化信息系统提升等多项举措,进一步提升了运营效率和成本管控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体验。
3.落实回报举措,护航公司价值成长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自公司上市以来,持续保持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30%以上,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063224.38元(含税);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回购股份460567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69255.6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以提振市场信心,维护股价稳定。
4、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推进业务与资源的高效整合
为实现“成为全球塑封料市场领导者”的长期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硬科技”属性,加速实现国际化布局,推动公司从一家国内半导体封装材料骨干企业,迈向世界级半导体封装材料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于2024年11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并于当月完成对衡所华威30%股权收购,后续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5年4月16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文件。
5、完善内部治理,提升运作效率
报告期内,为同步《公司法》的最新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与决策科学性,公司对《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重点是取消监事会,将其法定职权整合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从而构建起权责更为有效集中的治理架构。与此配套,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梳理更新《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内部治理制度。通过本次系统性制度修订与制定,公司不仅确保规章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的同步,更强化审计委员会在监督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有效提升公司整体运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6、合理使用资金,稳步推进募投项目
1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行情,稳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辅助设施安装工程及主体设备采购,研发中心提升项目也已接近尾声。
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直至建成达产。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抓住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深化技术研发,加速实现国际化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努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领先的行业技术优势
公司以开发全系列先进封装材料为己任,聚焦解决“卡脖子”问题,专注关键技术攻关。公司以半导体产业及半导体封装行业的发展方向为指导,围绕现有产品及技术成果,在新产品研发、配方开发、工艺优化等方面进行持续研发及技术攻关,在保持行业内技术优势地位的同时不断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在环氧塑封料方面,公司聚焦于先进封装领域,重点发展应用于 QFN、BGA、MUF、晶圆级封装、高导热板级封装、IGBT/IPM模组、系统级封装、高性能叠层电容、汽车电子、高压隔离器件等产品,同时充分结合先进封装技术特征对关键的应力、吸水率、分层、翘曲控制、导热性、可靠性等多种性能进行相关的配方与生产
工艺研究,不断完善与丰富技术积累和储备。公司高密度集成电路用环氧塑封料车间被认定为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及被连云港市认定为市级智能制造车间。在 FOWLP、FOPLP 领域,已完成卡脖子的颗粒环氧塑封料(Granular powder) 生产关键装备的迭代研发,目前该装备已可以连续生产满足压缩模塑成型的工艺要求的颗粒状产品,该装备领跑国内同行,公司将持续迭代研发该装备,以制造更小直径,更小长度的颗粒,以满足超薄产品的客户端应用。在 FOPLP领域,已通过多轮小批量验证;在汽车电子用无硫环氧塑封料方面,可以将总硫控制在 50ppm 以下,并获得小批量量产;在高压隔离器件方面,具有低应力和良好的 BHAST 性能。高导热材料方面,在
3W/m.K 的领域达成量产,在 5W/m.K 领域上已形成初步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 SIP 模组方面,产品具有超低应力控制能力、翘曲控制能力、高的绿油粘接能力,处于国内领先;在 IPM/IGBT领域,已研发完成多项全面对标国际同行产品的高 Tg、低模量产品,部分产品通过了客户考核;
1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在叠层电容领域,根据不同客户电容介质的要求,开发了一系列对应产品,以高良率、高耐开裂性及良好连续模塑性得到了广泛应用;EMG-700 系列产品因具有优良的翘曲性能、超高流动性能、
良好可靠性在 QFN 领域达成量产,处于国内领先水平;EMG-600 系列产品具有良好低应力释放、良好的电性能、优良的可靠性控制在 SOP、SOT 及表面贴装类的功率器件等领域可替代国外同
类进口产品等;EMG-500、EMG-550 系列产品具有优良的粒度分布控制、优良的 HTRB 性能、
高玻璃化转变温度下的优良的低应力性能在全包封功率器件、半包封功率器件领域应用越来越广;
EMG-480 系列产品具有优良的电性能控制、非常优异的离子控制及粘接力控制在光伏领域处于国
内领先水平;EMG-400-C 系列产品具有优良的 HTRB 性能、在高玻璃化转变温度下的优异的低
应力性能、优异的模塑性等在功率器件领域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EMG-350 系列由于具有可靠
性高、优异的长期模塑性能且极具性价比,成为国内 DIP 用环氧塑封料的标杆。开发完成了车规级的无硫 EMC、IGBT 模组用 EMC、低成本高可靠性 SOP/SOT 用 EMC 等新产品。下一步将针对高性能集成电路封装材料国产化要求,并持续研发压缩模塑工艺用颗粒状 GMC 产品、IGBT模组用产品、汽车电子用产品、BGA、MUF 产品。以上前瞻性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研发,公司获得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富满微、扬杰科技、银河微电等众多知名厂商的青睐,获得客户颁发最佳服务奖、最佳支持供应商奖、品质优秀奖等奖项,公司现已经成为高端半导体封装材料产品国产替代的引领者。
在电子胶黏剂方面,公司重点发展应用于先进封装的 FC 底填胶与液态塑封料(LMC),从而在技术研究、产品测试、客户开发等方面与环氧塑封料实现协同效应,强化了公司在先进封装领域的布局。为进一步满足高密度封装的要求,在保持现有性能的同时提高产品的导热性能和耐高温性能;为 POP 封装、芯片叠层封装开发非流动底部填充材料。公司正在开发适用于 2.5D/3D封装的超细间隙封装用底填胶和液态塑封料。针对模组封装应用,正在开发高 Tg、低 CTE、阻燃、导热等不同系列液态封装产品。其中阻燃和高 Tg 产品通过了客户可靠性和电性能测试。另外公司积极将已经掌握的材料改性技术和气密性封装技术应用于光伏组件封装中,相关技术已经获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经形成产品在主流客户中批量使用;公司将已经掌握的材料连续成模性技术用于开发半导体封装清模材料和润模材料,已经通过客户考核并形成小规模销售。
2.产品体系优势
公司紧跟下游封装行业的技术发展,构建了可覆盖历代封装技术的产品体系,产品布局全面,可广泛应用于芯片级塑封、芯片级粘结以及板级组装等不同的封装工艺环节,应用领域贯穿于一级封装、二级封装以及其他工业组装领域。公司作为研发驱动的半导体封装材料厂商,以封装技术演进趋势与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构建了可应用于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的技术体系,是极少数产品布局已可覆盖历代封装技术的内资半导体封装材料厂商,且在内资厂商中所具备的技术领先地位已得到了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等业内领先或主流半导体厂商的认可。在国内中高端半导体封装材料被外资厂商垄断的背景下,公司立足于传统封装领域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并
1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积极布局先进封装领域,推动高端产品的产业化。在传统封装领域,公司应用于高性能类产品的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并已与长电科技、华天科技等主要封装厂商实现对外资产品的替代。在先进封装领域,公司应用于 QFN 的产品已通过长电科技及通富微电等知名客户验证,并已实现小批量生产与销售,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同时,公司紧跟先进封装未来发展趋势,应用于 FC、SiP、FOWLP/FOPLP 等先进封装领域的相关产品正逐步通过客户的考核验证,有望逐步实现产业化;另外,公司持续将已经拥有的封装材料核心技术应用于开发封装光伏组件以及汽车电子等产品领域,并同时研发客户端封装时的配套清模材料和润模材料。综上,完整的产品体系与具备前沿性的产品布局使得公司可灵活应对下游技术的持续演进和行业周期,增强了公司核心优势。
3.快速服务响应优势
半导体封装材料的产品品质深刻地影响了下游封装的可靠性与稳定性,若产品品质出现问题或者产品性能无法稳定地达到客户的需求,下游厂商所面临的停工成本较高,因此客户对供应商响应的及时性要求极高,能否快速响应是客户选择封装材料供应商的重要标准之一。相对于外资企业普遍存在响应速度较慢的问题,公司作为内资领先的封装材料厂商,已配备了一支务实、专业、高效的业务执行团队,具备良好、快速的研发和服务响应能力,具有相对优势。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迅速的优质服务,贴近客户的业务流程,能够对客户需求进行及时响应,提高了客户黏性,并通过与公司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布局优势有效结合,有望逐步改变由外资主导的市场格局。
4.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可涵盖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电化学、表界面化学等领域,为公司在内资厂商中保持技术的领先及逐步实现先进封装材料的国产替代奠定了较强的人才基础。公司研发团队由国内半导体封装材料领军人物韩江龙博士领衔,同时,多名研发团队成员毕业于南京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等一流院校,并入选了省市级别的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在半导体封装材料行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其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江龙先生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江苏省“333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并入选了“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微电子配套材料”总体专家组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成兴明先生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连云港市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被评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研发部中心主任谭伟先生被评为江苏省第五期和第六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并入选了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连云港市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在业内均享有较高的口碑,由于半导体封装材料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直接影响着半导体的性能优劣,下游客户在选取供应商时通常会倾向于技术储备丰富、研发实力强、在业内具有良好口碑及得到过市
场验证的研发团队,因此,研发团队优势将能够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市场拓展。综上,公司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且在业内享有较好的口碑,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维持竞争优势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人才保证。
1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客户资源优势
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及品牌打造,凭借着扎实的技术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完善的客户服务以及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国内主要半导体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受半导体产业景气度不断提升的影响,国内主要厂商纷纷宣布扩产计划。鉴于封装厂商通常会选择通过认证且具备产业化能力的供应商;同时,受到近年来国际形势影响,我国半导体厂商均有意加大对内资厂商材料的采购力度。
未来在我国主要封装厂商新增产能逐渐落地后,公司作为内资环氧塑封料代表性厂商,有望凭借自身的研发、产品、服务、口碑等优势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此外,通过持续加强和下游封装厂商之间的技术交流和探讨,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的趋势,确定研发和产品技术更新升级方向,并将技术优势与客户资源优势叠加,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鉴于环氧塑封料是半导体封装产业中的关键原材料,出于产品品质稳定性的考虑,下游厂商一般不会更换环氧塑封料供应商,且在扩产过程中倾向于选择已通过验证且实现量产的供应商,双方的合作通常具备长期的稳定性。
6.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产品深刻地影响着下游封装的性能优劣,若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将直接影响消费电子产品等终端的最终交付使用情况,因此下游封装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有着极高要求,将产品质量稳定性作为筛选合格供应商的决定性指标之一。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和生产经验积累,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ECQ QC080000 电机/电子零件及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认证体系。公司始终将产品稳定性作为维护客户的关键因素,将质量控制覆盖采购、进料、产品制造、产品检验、产品储存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并严格执行了上述各环节的相关规定,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并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稳定性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国内拥有31项发明专利和92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对核心技术进行了有效的保护。公司针对核心技术及相关人员签订专项保密协议,确保核心技术不被泄露和传播。
公司在加大核心技术开发的同时,注重在半导体封装材料领域的研发成果的深度运用,注重将相关技术产业化落地。公司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专注于向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
1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的环氧塑封料与电子胶黏剂产品,构建可应用于传统封装(包括 DIP、TO、SOT、SOP 等)与先进封装(QFN/BGA、SiP、FC、FOWLP/FOPLP 等)的全面产品体系,可满足下游客户日益提升的性能需求。公司拥有环氧塑封料产品 EMG100-900 系列、EMS100-700 系列、EMO 系列、EMW 系列、EMM 系列等 200 余个产品,满足 TO、SOT、SOP、QFP、QFN、PQFN、MIS、BGA、CSP、FOWLP/FOPLP、SIP,以及光耦、电机等半导体、集成电路、特种器件、汽车电子等封装应用要求。液体电子粘合剂产品有 HHCK-31 系列、HHCK-61 系列、HHCK-65 系列、HHCK-66 系列、HHCK-69 系列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 IC 封装中晶圆级封装、底部填充、芯片粘结、PCB 板级模组组装以及各种结构粘结等。公司紧跟下游封装技术持续演进趋势,在掌握连续模塑性技术、低应力技术、高可靠性技术、翘曲控制技术、高导热技术、耐高电压技术、
高性能胶黏剂底部填充技术、low CTE2 技术、高粘接性技术等具有创新性与前瞻性的核心技术基础上,开发完成车规级无硫 EMC、IPM、IGBT 模组用 EMC、低成本高可靠性 SOP/SOT 用EMC 等新产品。针对高性能集成电路封装材料国产化要求,正在进行 lowK 芯片用低应力 EMC、高 bHast 性能 EMC 等新产品研发工作,并持续研发压缩模塑工艺用颗粒状 GMC 产品。针对模组封装应用,开发高 Tg,低 CTE,阻燃,导热等不同系列液态封装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认定主体认定称号认定年度产品名称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公司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始终专注于先进封装用环氧塑封料和电子胶黏剂的技术创新与自主研发,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1项,累计申请发明专利54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305431实用新型专利6810292外观设计专利0011软件著作权0000其他0000合计98157124
1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7443671.3412339098.0441.37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7443671.3412339098.0441.3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9.747.94增加1.80个百分点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增加主要系研发人员、股权激励费用、募投项目新购研发设备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技序项目名预计总投资本期投入金累计投入金术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具体应用前景号称规模额额水平
1 用于大 7500000.00 1135189.33 6822650.88 已完成以下工作:1、研究筛选对 本项目针对 1block 的大 国 QFN、DFN 等封装
尺寸 银及 PPF 粘接力强的环氧树脂 尺寸颗粒的应用,研发一 内QFN颗 和酚醛树脂组合。2、研究塑封料 款翘曲性能良好,可以在 领粒的环 里不同粒度分布,得到高填充量 10×10 的 QFN上可靠性 先氧塑封 高流动性的硅微粉改善冲丝率。 能达到MSL1 PCT168小料的研3、研究填料含量及添加剂对翘曲时后仍没有分层的环氧
发的影响,筛选对不同设计的翘曲塑封料。
的影响因素,平衡翘曲性能,完成中试试验。4、不同成型收缩率的系列产品定型。5、flow mark的影响因素的全面研究,形成全新的脱模体系。
2 MUF 塑 7000000.00 1400272.43 6313317.06 已完成以下工作:1、通过实验了 研发一系列用于MUF 的 国 应用于 T 模、C模封
封材料调整环氧树脂和酚醛树脂的类型塑封料,该系列材料可以内装。
(20μ 及使用量,实现 EMC的降低内 应用于 T 模,也可应用于 领m T模 应力、抗分层。2、进行初步中试 C 模。 先与 C模、 试验,确定了中试工艺。3、提高
12μm T 填料流动的均匀性,以及在模塑
模与 C 固化阶段材料反应的稳定性,降模)的开低反应速度,解决了引起模塑之发后的翘曲问题。4、碳黑分散及有机分散的专用装备完成研发,解决了碳黑团聚和有机物团聚的问题。
3 适用于 9500000.00 1184737.01 7056271.20 已完成以下工作:1、选择合适的 该项目研发适用先进封 国 MUF、FO 等封装
XL封装 填料品种,同时对填料进行粒度、 装的高 Tg、高导热底部填 内
2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底部填形状调控和表面处理。2、实现导充胶制备技术,满足先进领充材料 热率>2W/m.K。3、进行了原材料 封装要求。 先树脂体研究和配方设计,研究了产品的系研发 高 Tg技术,配方设计实现 Tg 达到>130℃。4、实现大尺寸芯片填充良好
4 IC高压 6800000.00 1086785.24 6644549.69 已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了原材 本项目针对汽车级封装、 国 用于汽车级集成电路
隔离封 料的选择。2、完成了环氧树脂、 工业级封装和消费级封 内 封装 SOW16L,工业装技术 固化剂、催化剂、二氧化硅填料 装的 SOP 类产品的要求 领 级集成电路封装
研发及 及其他材料的试验筛选工作。3、 研发一种环氧塑封料,重 先 SOP16L、SOP8L,消产业化完成了特殊偶联剂的研发,提高点研究耐高电压技术,高费级集成电路产品产品的玻璃化转变温度,研发的 可靠性技术等关键技术, SSOP16L、SSOP20L、偶联剂中有许多小分子,提高了 满足 IC 高压隔离封装技 SSOP24L 等封装偶联效果。4、完成了 BHAST的 术研发所需高端塑封料控制方法,BHAST性能得到显著 高耐压、可靠性可通过提升 MSL1 要求。
5 高导热、 8800000.00 2204819.75 8632309.49 已完成以下工作:1、对催化剂的 本项目通过对生产工艺 国 MUF、FO 等封装
高绝缘、结构和种类进行筛选,使得塑封技术及装备研究,研究解内高流动料在塑封过程中在长时间保持很决高导热、高绝缘、高流领
性底部低的粘度并且无铁原子。2、研发动性底部填充材料中试先填充材了特殊处理过的导热填料,可以及产业化生产工艺技术,料生产实现更好的粒度分布,更高的填实现成果转化,满足高端工艺研 充量,解决了细粉容易团聚、分 IC 封装需求。
发散不好、导热性差的问题,配合树脂体系,实现高导热、更小的粘度,填充性更好。3、工艺研究
6超细高6000000.000.005343396.44已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并对偶本项目研究掌握超细高国应用于高端芯片封装
纯球形联剂进行预处理,增强基体树脂纯球形硅微粉在高端芯内硅微粉和填料之间的偶联效果,以提高片封装材料应用研研究,领在高端产品可靠性。2、通过改良挤出系提升产能和品质,完成超先芯片封统的叶片组合的优化,挤出系统细高纯球形硅微粉在高
2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装材料材质的优化、工艺参数的优化等。端芯片封装材料应用及中应用3、研究超细高纯球形硅微粉填评价。
与评价料,优化其粒度分布,调控填料研究的粒度分布,最终获得在90%填充下,流动性大于 120cm 的产品,满足超薄,超大规模等高端芯片对流动性、低粘度要求。4、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件,实施目标完成、建设内容完成。
7高可靠5000000.001430915.534984216.54已完成以下工作:1、通过对环氧通过对基体树脂、填料、国应用于高端芯片封装
性MCU 树脂、固化剂、填料、催化剂、 添加剂进行研究,研发出 内产品封助流剂、应力吸收剂、离子捕捉系列环氧塑封料用于领
装用环 剂、着色剂等关键原材料进行研 MCU产品封装,满足高 先氧塑封 究,查阅相关技术文献,优选出 可靠性MCU产品封装对料的研合适的固化剂、环氧树脂等原料材料要求,使产品具有高发 体系。2、进一步研究了 FOWLP 填充、高流动性、低翘曲、的翘曲的影响因素,并研发新的介电常数和介电损耗控不同于 QFNBGA的翘曲控制方 制等技术,提升高端芯片法,一方面在相同填料含量和 Tg 封装材料系列产品性能。
条件下具有更低的成型收缩率,另一方面,要保持在高 tg 下的低应力水平保持,以平衡不规则翘曲。3、对于炭黑聚集问题进行了研究,一方面选择高着色力的新型颜料,另一方面研究其分散工艺,将炭黑的聚集降低到 40um以下的目标。4、碳黑分散及有机分散的专用装备完成研发,解决了碳黑团聚和有机物团聚的问题。
8高性能10770000.002350491.342350491.34已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高压雾通过配方技术研究,填料国应用于汽车电子、航
2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叠层电化工艺的,解决偶联剂造成的填粒径与分布优化,潜伏性内空航天、通信设备、容用环料团聚。2.使用特种树脂和应力催化剂研发,低压注塑特领工业控制等领域的电氧塑封释放剂提升耐开裂性性研究等技术研发,形成先容器产品。
料研发年产1000吨高性能叠层电容用环氧塑封料的生产能力。
9先进封1600000.001571105.171571105.17已完成以下工作:1、研究主要研究内容是产品配国应用于系统级封装
装用颗 FOWLP 的翘曲的影响因素,并 方及造粒设备。自研完成 内 (SiP)以及扇出型晶粒状环 研发新的不同于 QFNBGA的翘 颗粒状环氧塑封料生产 领 圆级封装(FOWLP)。
氧塑封曲控制方法;2、研究解决炭黑聚装备,制备出的颗粒状生先料关键集问题,将炭黑的聚集降低到产装备,直径、长度、表技术研 40um 以下的目标。3. 碳黑分散 面粉尘状态、颗粒封装时发及有机分散的专用装备完成研的无团聚等完全了满足发,解决了碳黑团聚和有机物团压缩模塑成型工艺要求。
聚的问题。
10 高导热 5000000.00 1607030.32 1607030.32 已完成以下工作:1、通过填料粒 突破高导热(≥5W/m·K) 国 应用于三维系统级电
高可靠度分布的调控,导热可以达到与超高可靠性环氧塑封内源模组性环氧 5W/m.K2、研究在高导热条件下 料的关键材料技术,实现 领塑封料 低应力与高强度之间的关系,保 5W系列环氧塑封料产品 先的开发证高强度下具有低的应力。在超高密度三维系统级电源模组中的规模化应用,显著提升模组功率密度、散热效率与长期应用可靠性,支撑下一代高密度电源解决方案发展
11汽车电3000000.00975322.17975322.17已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了树脂本项目通过添加剂的研国应用于汽车电子
子用无体系配方无硫化初步调整,进行制,研究应力控制方法,内硫环氧了性能测试。2、总硫含量控制在优选出无硫的环氧树脂、领塑封料 50ppm以下。 酚醛树脂、无机填充剂、 先的研发固化促进剂、脱模剂、偶
联剂、着色剂、应力释放
2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剂和离子捕捉剂,通过配方研究,完成无硫环氧塑封料的研究。
12 国产高 3820000.00 596388.69 596388.69 已完成以下工作:1、通过配方体 突破高端塑封料技术壁 国 应用于 Low-k wafer
端塑封 系的初步设计与试验,实现了环 垒,研发出国产高端塑封 内 LQFP、SOP、TSSOP、料应用 氧塑封料在高温下优异的介电性 料,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 领 SOT等封装产品研发能。100吨塑封料的生产规模先并实现国产替代应用
13 LED支 4500000.00 993941.40 993941.40 已完成以下工作:1.通过理论和 本项目是开发适用于 国 应用于 LED支架。
架用高 大量的实验进行结合筛选,选用 LED支架用高可靠性环 内可靠性不含有双键等弱键的环氧树脂和氧塑封料研发。通过研究领环氧塑酸酐固化剂作为整体树脂体系,配方体系,提高其长期的先封料研提高耐黄变性能和高温长时间的高温老化性能,使反射率发 老化性能。2、已完成引入新的填 在经过 150度 1000h以后料,提高反射率,提高耐黄变性仍然保持在50%以上。并能。且胶化时间和流动长度等性能指标满足封装工艺的要求。
14半导体1200000.00202924.55202924.55已完成以下工作:目前建成研发通过配方技术研发,分散国应用于清润模材料
封装用室和试验线1条,已完成3个系工艺优化,实现微桥、大内清润模列,20多个型号研发试制,可以桥类产品600模一清,领材料研 满足微桥、大桥类产品 400 模一 SOP类高可靠性封装 500 先发清。模一清。
15高端封2350000.00535962.392033609.21已完成以下工作:配方调配实现通过引入新固化剂实现国本项目目标产品可满
装用底 Tg,稳定性等性能。客户可靠性 高 Tg,可解决更高冷热冲 内 足更高的冷热冲击要部填充验证中;小批量试产验证生产完击要求25℃下可稳定使先求,更小的间隙填充,胶的研成,工艺可行。用24小时;控制填料最进用于更高密度的芯片发 大粒径小于 3um,可实现 封装。
更小间隙填充。
16集成电1800000.00430519.541706251.49已完成以下工作:配方耐高温高通过配方体系研究实现国集成电路中可实现更
路用高湿性能性能提高。已完成小批量体系更高的可靠性要求。内高的可靠性要求:如
2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可靠性试产验证生产,工艺可行。持续先耐高温、高湿和冷热封装和在不同客户验证中。进循环等。
组装材料的研发
17高导热2100000.00519686.481374094.05已完成以下工作:确定树脂体系。研制出新产品将具有填国主要源于电子设备性
液体封选定填料,研究不同类型导热材充速度快、均匀、无气泡、内能提升与散热需求增装材料 料配比。稳定性评估,验证产品 无缺陷、导热好、固化物 先 加、AI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在储存条件下的物理稳定性,以热膨胀系数低、应力小、进市场的快速发展、技及不同基材的适配性。粘接性好等性能特点。术创新与市场需求。
18超薄晶2200000.00655352.491650599.00已完成以下工作:对高填充、超本项目成果产品将具备国适用于电子产品的微
圆级封细填料的分散性进行研究。现阶可中低温固化、低翘曲、内型化、集成化需求和装用液段正在测试在特定场景下的关键模塑过程无粉尘、低吸水先技术发展。
体材料指标,评估材料对核心性能的影率以及高可靠性等优点,进的研发响。满足封装厚度、翘曲、芯片偏移等工艺和可靠性要求。
19耐高温3300000.00237232.83237232.83已完成以下工作:现阶段根据产目标开发耐温≥230℃的国数据中心、消费电子、封装材品需求设计基础配方,明确原材树脂基体,突破传统封装内高性能计算、高端智料的研料等组分选择及配比。材料的长期耐高温稳定先能芯片等领域。
发性。进
20 低模量 3400000.00 233101.41 233101.41 已完成以下工作:现阶段通过实 目标产品为集成电路用 国 5G、物联网、新能源
封装材验验证不同结构低模量材料,为低模量封装材料。内等领域对低应力、高料的研后面材料改性选定基本体系。先可靠封装场景。
发进
合/95640000.0019351778.0761328802.93////计
2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基本情况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867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9.9118.37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598.43451.88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6.966.46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本科及以上5159.30
专科3136.05
高中及以下44.65合计86100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及以下3136.05
31-40岁3439.53
41-50岁1922.09
51岁及以上22.33
合计86100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一、技术风险
(一)先进封装用环氧塑封料产业化风险
环氧塑封料及芯片级电子胶黏剂是半导体封装的关键材料,产品性能直接影响半导体器件的质量。随着封装形式不断演进,先进封装占据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先进封装所呈现出高密度、多功能、复杂度高等特点对半导体封装材料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下游封装厂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也需要履行更为严苛的考核验证。在高端半导体封装材料由外资厂商垄断的背景下,预计公司在先进封装领域的部分高端封装材料得到芯片设计公司与封装厂商广泛认可并实现产业化仍需要一段时间。此外,影响公司先进封装用产品收入放量的主要因素包括芯片设计公司与封装厂商的意愿、对外资产品成功替代的示范效应、客户试错成本、先进封装的终端应用领域对塑封料
厂商技术水平的要求、终端客户额外的考核验证以及下游竞争格局与景气度等,未来,若上述因素未达到公司预期,将导致公司应用于先进封装的产品的产业化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研发不及时或进度未达预期风险
公司紧跟下游封装技术的演进趋势,构建了可应用于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领域的技术与产品布局。然而,目前公司整体的技术水平与外资主要厂商仍存在差距,尤其在高端产品领域的验证与应用的机会相对较少。因此,如果公司不能紧跟半导体封装材料的技术发展趋势,或未能充分关注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将可能由于技术研发不及时或研发进度未达预期,导致无法及时推出新产品而影响收入增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与技术泄密风险
半导体封装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性行业,研发团队的稳定性、配方技术与生产工艺技术的创新性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基础,也是公司能持续取得技术突破的核心因素之一。如果未来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配方等保密信息泄露,可能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外界盗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产品考核验证周期较长的风险
公司新产品需要通过客户考核验证后才能正式实现量产销售,其中,客户考核验证情况是公司产品性能与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在公司新产品验证过程中,公司需通过配方与生产工艺的开发与提升使产品的性能特征与下游封装工艺、封装设计、封装体的可靠性实现有效匹配,满足客户降本提效、更严苛的可靠性考核等特定需求,并通过相应的考核验证后方可有望实现量产。另一方面,在传统封装领域,封装厂商的工艺参数均是在外资厂商相关产品的导入过程中,通过不断调整与优化所确定的。因此,外资厂商的配方体系与封装厂商的工艺参数具有良好的匹配性,而诸如公司等内资厂商作为后来者,通常需要适应封装厂商既定的工艺参数(除用公司产品专线生产外),故所需的产品考核验证周期也相应更长。因此,若公司的产品无法与下游客户的工艺参数实现有效匹配,或考核验证不能取得预期发展,将面临公司产品的考核验证周期拉长而无法顺利开拓市场的风险。
(二)公司主营产品细分市场容量较小、市场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环氧塑封料应用于半导体封装的包封环节,在半导体包封材料市场占比约为
90%。根据《中国半导体支撑业发展状况报告(2025年编)》,2024年中国大陆包封材料市场规
模为73.3亿元,据此测算,2024年中国大陆环氧塑封料的市场规模为66亿元。近年来,尽管我国环氧塑封料市场规模保持增长态势,但细分市场规模仍然相对较小,存在成长空间受限的风险。
此外,由于环氧塑封料是半导体产业的关键性与支撑性材料,客户出于谨慎考虑,倾向于与已长期合作、经过市场验证、市场口碑相对较好厂商进行合作,其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市场呈现出头部化效应,市场集中度较高。对于高性能类及先进封装用塑封料而言,客户要求其具备更稳定的
2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产品品质,并通过更严苛的考核验证,产品开发的技术门槛较高;同时,由于上述类型产品所应用的封装产品的芯片价值通常较高,故客户的试错成本也较高,因此,出于自身经济效益,客户倾向于选择外资领先厂商,市场集中度相应更高。目前,公司综合实力及市场份额与外资领先厂商相比仍存在差距,市场占有率仍然不足5%,目前正处于加速替代外资份额的阶段。因此,如果客户缺乏足够的动力采购内资厂商的高端替代材料,公司将可能面临成长空间受限的风险。
(三)客户认证风险
公司生产的环氧塑封料与芯片级电子胶黏剂需要经过客户的严格认证,方可实现销售。在客户考核验证公司产品期间,公司需要花费研发、销售、管理等相关支出,且该等支出并不能确保公司产品通过考核验证。若公司产品不能如期获得新客户的认证,或者公司新产品不能如期获得原有客户的认证,公司在前期的相关投入可能无法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未来下游行业客户付款能力发生变化、预算收紧、审批流程延长,则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不断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存在营运资金紧张、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子公司连云
港华海诚科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政策享
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如果国家有关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由于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满足其他相关税收优惠条件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07.60万元,同比增长15.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7.45万元,同比下降44.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69.94万元,同比下降46.5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79075981.15155319471.9615.30
营业成本131783863.01112047807.7817.61
2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销售费用8502980.147333112.7815.95
管理费用20061323.7810043695.7799.74
财务费用3194127.02598083.42434.06
研发费用17443671.3412339098.044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2218.37318056.38-959.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33849.533080044.92310.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9318.60-10950060.9081.92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费用及薪酬、新增办公楼折旧、重组期间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人员、股权激励费用、募投项目新购研发设备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的员工薪酬及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转让大额存单增多及用银行存款支付的设备款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及股份回购款增加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1253.81万元,主要系联营企业利润及企业购买大额存单利息所致。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本期期末本期期末上年期末金额较上数占总资数占总资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年期末变情况说明产的比例产的比例
%%动比例()()
(%)
交易性金融100346.190.01---主要系购资产买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款项融19219401.271.3514331782.131.0234.10主要系本资期持有的国有银
行、上市股份制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增多所致
预付款项3354708.460.241193324.400.09181.12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3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应收款434076.160.03274354.600.0258.22主要系支付保证金所致
其他流动资3844814.840.272049963.300.1587.56主要系资产产重组期间预付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390147.020.03613021.560.04-36.36主要系专用家咨询费到期所致
递延所得税6865456.200.485085914.020.3634.99主要系员资产工股权激励费用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短期借款62548206.394.3910747495.790.77481.98主要系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合同负债357098.830.03268887.870.0232.81主要系本期预收尚未确认收入之合同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5039030.280.358744438.600.62-42.37主要系本酬期发放员工奖金所致
其他应付款19818083.151.391806702.970.13996.92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年度现金股利暂未派发所致
一年内到期38298684.722.6958805562.514.19-34.87主要系本的非流动负期归还银债行借款所致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项目期末数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应收票据45075860.1244936612.51其他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票据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00000.0011000000.00其他信用证保证金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值本期计提的减本期出售/赎回资产类别期初数计公允价值变本期购买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变动损益值金额动
交易性金融资100346.19--100346.19产
应收款项融资14331782.13-----4887619.1419219401.27
合计14331782.13---100346.19-4887619.1419319747.46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连云港华海子公司新型胶粘剂的2200.003221.313079.161160.92-142.50-113.36
研发、制造和销售
连云港华海科鑫子公司新材料技400.00619.56174.5948.37-126.79-126.79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衡所华威参股公司环氧模塑料、电8659.0955256.3342942.4522661.342303.532400.73
3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子化工材料制造;微电子材料
开发、研制;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3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韩江龙董事长、总经理选举
成兴明董事、副总经理选举陶军董事选举赵建坤独立董事选举杨林独立董事选举杨倩倩职工代表董事选举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董东峰聘任书颜景义副总经理离任陈青监事会主席离任李启明监事离任钱方方职工代表监事离任陈建忠独立董事离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25年5月20日届满。2025年5月26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依据员工的研发领域、参与研发项目情况及承担的职责、对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的贡献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对核心技术人员遴选标准及依据包括:拥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专业背景相关性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公司研发、技术等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任职期间参与并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完成多项专利的申请或在科研成果贡献中发挥关键作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见公司2024年9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编号:2024-031)《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详见公司2024年11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性股票的议案》。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3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如未能及时履如未能及承诺承诺是否有履行是否及时严行应说明未完时履行应承诺背景承诺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类型内容期限格履行成履行的具体说明下一原因步计划与首次公开发行相股份限售共同实际控备注12022年4月是在公司首次是不适用不适用关的承诺制人韩江28日公开发行股
龙、成兴明、票并上市之陶军日起36个月之内限售股份德裕丰备注22022年4月是在公司首次是
15日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不适用不适用日起36个月之内
其他公司共同实备注3韩江龙、成否长期
际控制人韩兴明、陶军、
江龙、成兴德裕丰、江
明、陶军、苏新潮承诺
德裕丰、杨时间为2022
森茂、江苏年4月18是不适用不适用
新潮、华天日,杨森茂科技承诺时间为
2022年4月
13日,华天
科技承诺时
3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间为2022年
4月19日
公司共同实备注4是锁定期满后际控制人韩20224两年内年月
江龙、成兴18是不适用不适用日
明、陶军,德裕丰稳定股价华海诚科备注5是自公司首次
2022年4月公开发行的
18是不适用不适用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共同实际控备注62022年4月是自公司首次是制人18日公开发行的稳定股价不适用不适用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非独立董事备注72022年4月是自公司首次是
27日公开发行的
稳定股价不适用不适用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稳定股价高级管理人备注82022年4月是自公司首次是员18日公开发行的不适用不适用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其他华海诚科备注92022年4月否长期是
18不适用不适用日
其他公司共同实备注102022年4月否长期是
际控制人、18日不适用不适用德裕丰
其他董事、监事、备注112022年4月否长期是高级管理人18日不适用不适用员
4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限售回购华海诚科备注122022年4月否长期是
18不适用不适用日
其他共同实际控备注132022年4月否长期是
制人、德裕18日不适用不适用丰其他华海诚科备注142022年4月否长期是
18不适用不适用日
其他共同实际控备注152022年4月否长期是
制人、德裕18日不适用不适用丰限售股份华海诚科备注162022年4月否长期是
18不适用不适用日
其他共同实际控备注172022年4月否长期是制人18不适用不适用日
其他董事、高级备注182022年4月否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管理人员18日分红华海诚科备注192022年4月否长期是
18不适用不适用日
董事、监事、备注202022年4月否长期是分红高级管理人18日不适用不适用员解决同业共同实际控备注212022年4月否长期是
竞争制人、德裕18日不适用不适用丰解决关联共同实际控备注222022年4月否长期是交易制人18不适用不适用日
解决关联德裕丰、江备注23德裕丰、江否长期
交易苏新潮、华苏新潮承诺天科技时间为2022是不适用不适用年4月18日,华天科
4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技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
解决关联杨森茂、董备注24董事韩江否长期
交易事、监事、龙、成兴明、
高级管理人陶军、陈建
员忠、周东山、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时间为
2022年4月
18日;杨森是不适用不适用
茂的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
董事徐冬
梅、贺敏的承诺时间为
2022年4月
27日
其他华海诚科备注252022年4月否长期
18是不适用不适用日
其他共同实际控备注262022年4月否长期制人18是不适用不适用日其他德裕丰备注272022年4月否长期
18是不适用不适用日
其他杨森茂、江备注28江苏新潮承否长期
苏新潮、天诺时间为水华天2022年4月是不适用不适用
18日,华天
科技承诺时
4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间为2022年4月19日,
杨森茂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其他非独立董备注292022年4月否长期
事、监事、27日是不适用不适用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直接、间接备注302022年4月是在公司首次持股的核心18日公开发行股技术人员谭票并上市之
伟、侍二增、日起12个月是不适用不适用
刘红杰、段之内
杨杨、秦苏琼承诺其他华海诚科备注312022年4月否长期
18是不适用不适用日
其他公司的共同备注322022年4月否长期实际控制18日
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是不适用不适用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华海诚科备注332022年4月否长期是不适用不适用
28日
其他34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与重大资产重组有上市公司备注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关的承诺
其他全体董事、备注352024年11月是重大资产重是不适用不适用
4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高级24日组期间管理人员其他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
36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体董事、监备注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
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37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上市公司备注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上市公司备注38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上市公司全2024年11月体董事、监3924日重大资产重备注是是不适用不适用
事、高级管组期间理人员其他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上市公司备注40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上市公司全2024年11月体董事、监4124日重大资产重备注是是不适用不适用
事、高级管组期间理人员股份减持持有上市公2024年11月司股份的董24日重大资产重
事、监事、备注42是是不适用不适用组期间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上市公司全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
体董事、高备注4324日是是不适用不适用组期间级管理人员其他上市公司实备注44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际控制人及日组期间
4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上市公司实2024年11月际控制人及4524日重大资产重5%备注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持股以组期间上股东其他上市公司实2024年11月际控制人及备注4624日重大资产重是是不适用不适用
持股5%以组期间上股东其他上市公司实2024年11月际控制人及4724日重大资产重5%备注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持股以组期间上股东解决关联上市公司实2024年11月交易际控制人及
5%备注48
24日重大资产重
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持股以组期间上股东其他上市公司实2024年11月际控制人及24日重大资产重
5%备注49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持股以组期间
上股东解决同业上市公司实2024年11月竞争际控制人及
5%备注50
24日重大资产重
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持股以组期间上股东其他上市公司实2024年11月际控制人及
5%备注51
24日重大资产重
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持股以组期间上股东其他上市公司实备注522024年11月是重大资产重是不适用不适用
4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际控制人及24日组期间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其他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53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5%备注持股以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上股东其他54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交易对方备注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交易对方2024年11月(杭州曙辉24日重大资产重备注55是是不适用不适用实业有限公组期间
司)其他交易对方2024年11月(其他交易备注5624重大资产重日是是不适用不适用组期间
对方)其他57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交易对方备注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58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交易对方备注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交易对方备注59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60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交易对方备注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解决关联非上市交易61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备注交易对方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解决同业非上市交易62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备注竞争对方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非上市交易备注632024年11月是重大资产重是不适用不适用
4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对方24日组期间其他64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交易对方备注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65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标的公司备注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标的公司备注66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其他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标的公司备注67是是不适用不适用
24日组期间
其他标的公司备注682024年11月重大资产重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组期间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
属安排的,2024年限制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激励对象应2024年9月性股票激励其他激励对象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承诺当自相关信24日计划实施期息披露文件间被确认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
4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还公司。
其他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2024年限制限制性股票2024年9月性股票激励华海诚科提供贷款以24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日计划实施期及其他任何间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其他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2024年限制
公司董事会重大遗漏,2024年9月性股票激励是是不适用不适用及全体董事并对其真24日计划实施期
实性、准确间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备注1:○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因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经发行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3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
4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年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5上述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8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韩江龙、成兴明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年内,本人在担任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备注2:○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因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经发行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3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5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6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备注 3:○1于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a.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b.如发生本人/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2如进行减持,减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如进行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本企业应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本企业方可减持公司的股票。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本企业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如本人/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
4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相等的现金分红。
备注4: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进行减持,本人/本企业应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本企业方可减持公司的股票。
备注5:○1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本公司将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一旦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在保证符合上市要求且不强迫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将依次实施以下一项或多项具体措施:a.公司回购股票;b.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票;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d.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3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稳定股价预案》,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各自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后起90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自第91日起自动重新生效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各自的承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董事会需另行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4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继续执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应遵循以下原则:a.每次启动条件满足时回购(以下简称“单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但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简称“累计回购股份”)总数不高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下述第 b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c.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d.累计回购股份的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
超过上述标准的,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6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
5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6:○1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在公司就回购股票相关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回购股票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本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制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共同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
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共同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会计年度内,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处取得的现金分红金额,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3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不再继续实施该增持方案:a.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如共同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共同实际控制人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备注7:○1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在公司就回购股票相关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将对回购股票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本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制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该等董事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会计年度内,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30%,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5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遵守本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3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备注8:○1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等相关规定
的情形下,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本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制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该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会计年度内,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30%,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3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备注9:○1本公司保证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有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3若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中国证券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5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10:○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本企业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有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3若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备注11:○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有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3若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12:○1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股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的确定将以发行价位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4若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1)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股票发行价+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用于公司履行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备注13: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5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律责任。若华海诚科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华海诚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督促华海诚科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华海诚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华海诚科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华海诚科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督促华海诚科依法回购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其不可撤销地授权华海诚科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华海诚科应付其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
备注14:○1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4若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备注15:○1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
5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3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同时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4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备注16: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入并推动公司主业发展,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3、提高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将通过提升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通过项目管理的不断细化与流程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的周转效率,从而增强盈利能力。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和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备注17: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和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对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
5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18:○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上市后拟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7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备注19: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制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公司将严格执行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参见《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二/(二)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的相关内容。
备注20:董事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b.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c.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监事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b.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c.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b.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5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21:○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若公司认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照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4如果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或者其他
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6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7本人/本企业及其关联方确认本承诺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的,本人/本企业及其关联方将依法承担全额赔偿责任。○8本承诺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a.本人不再持有(直接或间接)公司 5%以上股份且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德裕丰:本企业不再持有(直接或间接)公司 5%以上股份);b.公司股票终止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补充承诺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同受本承诺的约束;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备注22:○1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
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本人已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相关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
5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4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5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6为保证公司的独立运作,本人承诺在作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自身以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7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8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常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备注23:○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
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企业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或本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本企业已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企业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企业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如果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相关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4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5保证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常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6承诺杜绝一切本企业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7本承诺书自本企业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本企业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备注24:○1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
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本人已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相关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4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5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外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5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常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6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7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备注25:○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c.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得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d.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e.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f.本公司将要求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停或停发薪酬或津贴;g.本公司将不批准未履行承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h.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i.本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
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备注26:○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c.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d.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得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e.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f.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g.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
5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27:○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c.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d.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得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e.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f.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g.本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28:○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c.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d.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29:○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6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歉;b.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c.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d.如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e.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f.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g.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h.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i.本人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独立董事承诺:○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不得主动要求离职;c.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d.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e.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备注30:○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备注31: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公司及有关方可以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6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32:○1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上述有增持义务的人员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备注33:○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3不存在以本公司的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4不存在证监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5本公司保证前述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7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备注34:*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向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本公司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5:*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向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本人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保证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6: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备注37:*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可转债的以下情形:(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备注38:*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不良诚信的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公开披露的情形外,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9:*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履行协
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的情形;*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不良诚信的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40:*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交易双方接触时,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备注41:*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交易双方接触时,本人及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本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本人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综上,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备注42: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划,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以及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3:*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上市公司
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4:*本人/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向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本人/本企业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6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安排或其他事项,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本人/本企业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5:*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人/本企业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46: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47:*本人/本企业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人/本企业最近五年
不存在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本人/本企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不良诚信的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8:*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6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
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49:*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交易双方接触时,本人/本企业及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本人/本企业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本人/本企业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综上,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备注50:*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价格,在适当时机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本企业的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
备注5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含其下属企业,下同)以外的企业(如有)不存在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
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提供担保,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不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影响或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备注52: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企业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划,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以及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本企业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53:*本人/本企业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人/本企业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本企业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本企业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本企业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出
6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本企业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54:*本人/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向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本人/本企业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本人/本企业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55:*本人/本企业合法持有衡所华威的股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持有衡所华威的股权存在质押情况(注),除此之外未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同意,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在衡所华威股权上设置质押等任
何第三方权利;如后续因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衡所华威股权发生争议,本人/本企业将妥善予以解决并自行承担责任,确保不会因此对衡所华威造成不利影响;*在本人/本企业持
有的衡所华威股权权属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人/本企业将审慎尽职地行使衡所华威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衡所华威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衡所华威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本人/本企业承诺及时进行拟注入上市公司之衡所华威股权的权属变更,且因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均由本人/本企业妥善解决并承担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而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注:浙江永利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冻结,杭州曙辉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存在质押,相关方承诺将在股权转让变更前解除相关质押、冻结)备注56:*本人/本企业合法持有衡所华威的股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
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同意,本人/本企业保证
不在衡所华威股权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衡所华威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权属不存在法
6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律障碍;如后续因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衡所华威股权发生争议,本人/本企业将妥善予以解决并自行承担责任,确保不会因此对衡所华威造成不利影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衡所华威股权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等其他利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衡所华威《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以及衡所华威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人/本企业转让所持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在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衡所华威股权权属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人/本企业将审慎尽职地行使衡所华威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衡所华威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衡所华威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本人/本企业承诺及时进行拟注入上市公司之衡所华威股权的权属变更,且因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因承诺方过错导致的)纠纷,均由本人/本企业妥善解决并承担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而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备注57:*本人/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本人/本企业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人/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解除锁定后转让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人/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备注58:本企业、本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59:*本企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不良诚信的情况;*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本企业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60:*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交易双方接触时,本人/本企业及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本人/本企业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本人/本企业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综上,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备注6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
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6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公司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价格,在适当时机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本企业的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
备注63:*本次交易前,本人/本企业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64: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人/本企业所持衡所华威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即于主管工商部门完成衡所华威相关变更备案登记等必要程序之日)止的期间内,不存在占用衡所华威及其控制公司资金或其他影响衡所华威及其控制公司资产完整性、合规性的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衡所华威及其控制公司的资金,避免与衡所华威及其控制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影响或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65:*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本公司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66:*本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不良诚信的情况;*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及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67: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68:*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交易双方接触时,本公司及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本公司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本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综上,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7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7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议,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编号:2024-062)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900.00万元。关联董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事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7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7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7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招股书或其中:截截至报告截至报告截至报告本年度募集说明超募资金至报告期期末募集期末超募变更用期末累计本年度投投入金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书中募集总额(3)末超募资资金累计资金累计途的募投入募集入金额额占比
来源到位时间总额净额(1)资金承诺=(1)-金累计投投入进度投入进度集资金
2资金总额(8)(%)(9)投资总额()4入总额(%)(6)(%)(7)2()5=(8)/(1)
总额()()=(4)/(1)=(5)/(3)
首次公开2023年342201.2630176.1266.6899.621799.362.84
3070630.0063293.8233002.3130291.51/发行股票月日
合计/70630.0063293.8233002.3130291.5142201.2630176.12//1799.3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是是项目投本本项项目募否否截至报告达到是入投入进年目已可行集项募集资金节为涉期末累计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预定否进度未达实实现性是资目计划投资本年投余
项目性质招及投入募集度(%)可使已度计划的现的效否发金名总额入金额
股变(1)资金总额(3)=(2)/(1)金用状结是具体原的益或生重来称
书更(2额)态日项否因效者研大变源
或投期符益发成化,
7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者向合果如募计是,集划请说说的明具明进体情书度况中的承诺投资项目高密度集成首电次路公和2025不不开
系生产建设是否18402.31886.015461.5329.68年9不适否否不适用适否适发用统月用用行级股模票块封装用环
7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氧塑封料项目首研次发公中2025不不开心
研发8600.00913.356563.6176.32年9不适不适用适否适发提是否否是用月用用行升股项票目首次补公充不不开流不适不适
补流还贷是否6000.00---否是不适用适否适发动用用用用行资股金票首次公超不不开募
其他否否30176.12-30176.12100不适不适否是不适用适否适发资用用用用行金股票
合////63178.431799.3642201.26///////
7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计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辅助设施安装工程及主体设备采购,整体项目正常推进中。预计该项目可于2025年12月全部安装完成并投入试生产。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5461.53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预计截至2025年9月,该项目个别辅助设备采购及产线调试无法完成,因此该项目存在项目延期的风险,针对延期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相关内容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用途性质1金总额(%)备注()
(2)(3)=(2)/(1)
超募资金-认购衡所
华威电子有限公司其他30176.1230176.12100/
30%股权
合计/30176.1230176.12//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7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募集资金报告期期间最高用于现金末现金余额是否董事会审议日期管理的有起始日期结束日期管理余超出授权效审议额额额度度
2024年4月1日57400.00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否
22000
2025年3月26日23000.002025年3月26日2026年3月25日否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8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0567股,占公司总股本80696453股的比例为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8.99元/股,最低价为62.1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6.9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公发积比例行送比例
数量(%)金其他小计数量新股(%)转股股
一、有限
售条件股2924990536.25-1009000-10090002824090535.00份
1、国家持00000
股
8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国有法10090001.25-1009000-100900000
人持股
3、其他内2824090534.9902824090535
资持股
其中:境
内非国有1030809112.7701030809112.77法人持股境
内自然人1793281422.2201793281422.22持股
4、外资持00000
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00000股境外自然人00000持股
二、无限
售条件流5144654863.75+1009000+10090005245554865.00通股份
1、人民币5144654863.75+1009000+10090005245554865.00
普通股
2、境内上
市的外资00000股
3、境外上
市的外资00000股
4、其他00000
三、股份80696453100.00080696453100.00总数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4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1009000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8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报告期增期初限售股报告期解除报告期末解除限售股东名称加限售股限售原因数限售股数限售股数日期数光大富尊1009000100900000首次公开2025年4月投资有限发行战略3日公司配售股份限售
合计1009000100900000//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80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包含转融股持有有限股东名称报告期期末持股比例通借出股东售条件股(全称)内增减数量(%)份的限售性份数量股份股份数量数量质状态境内
韩江龙01124179913.931124179911241799无/自然人连云港德裕丰投其资合伙企业(有限01030809112.771030809110308091无/他
合伙)境内
杨森茂053901716.6800无/自然
8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人境
陶军034595004.2934595003459500内无/自然人境内天水华天科技股
032575764.0400/非无
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境
成兴明032315154.0032315153231515/内无自然人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80696416138372.0000无/其合伙)他境内
李启明011772731.4600无/自然人境内
钱方方010750001.3300无/自然人境内
薛建民08990901.1100无/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种类及数量股东名称股的数量种类数量杨森茂5390171人民币普5390171通股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57576人民币普3257576通股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3837人民币普1613837通股李启明1177273人民币普1177273通股
8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钱方方1075000人民币普1075000通股薛建民899090人民币普899090通股陈青866667人民币普866667通股许小平814470人民币普814470通股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盛770000人民币普770000
宇华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股沈江涛742718人民币普742718通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1)公司董事陶军为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韩江龙、成兴明、陶军三人通过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12.77%,且上述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韩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江龙、成兴明、陶军及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持有的有限售限售条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新增可上条件股份数量可上市交件市交易股易时间份数量
1 韩江龙 11241799 2026年 4 0 IPO首发
月4日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2 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0308091 2026年 4 0 IPO首发合伙)月4日限售股自上市
8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之日起锁定36个月
3 陶军 3459500 2026年 4 0 IPO首发
月4日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4 成兴明 3231515 2026年 4 0 IPO首发
月4日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董事陶军为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韩江龙、成兴明、陶军三人通过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12.77%,且上述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及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8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8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3937501.3156031214.28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346.1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4905885.0467758995.85
应收账款145334975.72135634448.11
应收款项融资19219401.2714331782.13
预付款项3354708.461193324.40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34076.16274354.6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4571035.1982894709.68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844814.842049963.30
流动资产合计375702744.18360168792.3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88105698.40480254586.6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54715226.11238732610.16
8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在建工程11708409.7411871104.32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8942310.0129323142.18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90147.02613021.56
递延所得税资产6865456.205085914.02
其他非流动资产257930768.65276598534.27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8658016.131042478913.17
资产总计1424360760.311402647705.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2548206.3910747495.79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6495977.5261314069.57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57098.83268887.87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5039030.288744438.60
应交税费3416780.982777340.41
其他应付款19818083.151806702.9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6063224.38-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298684.7258805562.51
其他流动负债41310091.4647701274.29
流动负债合计237283953.33192165772.0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41060000.00141400000.00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9282380.6729732513.25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0342380.67171132513.25
负债合计407626334.00363298285.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0696453.0080696453.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814913666.08803310876.16
减:库存股32472478.18-
其他综合收益301444.68-347489.5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9095254.4219095254.42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34025492.03136314182.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16559832.031039069276.16(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74594.28280144.10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1016734426.311039349420.26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1424360760.311402647705.52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1958192.3154738207.37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346.1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4702660.0467615225.65
应收账款139971634.51131330010.46
应收款项融资18144942.5614016907.66
预付款项3014619.291042575.68
其他应收款393162.73219416.6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80398360.1279181142.13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9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264789.711477325.32
流动资产合计361948707.46349620810.9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22804276.49512312728.8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46053057.68229565273.48
在建工程11614070.1211871104.32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8942310.0129323142.18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90147.02613021.56
递延所得税资产6056427.564568281.56
其他非流动资产257925768.65276458637.57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3786057.531064712189.50
资产总计1435734764.991414333000.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8547000.838745356.90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5660634.2660533020.45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08188.85138665.91
应付职工薪酬4420068.287603856.29
应交税费3279599.782580600.00
其他应付款34679059.4218056700.8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6063224.38-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298684.7258805562.51
其他流动负债41303733.1647606575.24
流动负债合计246496969.30204070338.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1060000.00141400000.00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9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9282380.6729732513.25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0342380.67171132513.25
负债合计416839349.97375202851.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0696453.0080696453.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828639512.48817036722.56
减:库存股32472478.18-
其他综合收益301444.68-347489.55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9095254.4219095254.42
未分配利润122635228.62122649208.66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1018895415.021039130149.09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1435734764.991414333000.44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合并利润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79075981.15155319471.96
其中:营业收入179075981.15155319471.96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81978450.93143068662.76
其中:营业成本131783863.01112047807.78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992485.64706864.97
销售费用8502980.147333112.78
9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费用20061323.7810043695.77
研发费用17443671.3412339098.04
财务费用3194127.02598083.42
其中:利息费用3151070.05643037.96
利息收入29263.2780604.35
加:其他收益6286553.894414272.46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12538136.0310363716.33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7202177.51-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346.19-“-”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452764.39623710.84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326869.82-363584.81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142932.1227288924.02
加:营业外收入5221.99536398.74
减:营业外支出94444.63141283.55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15053709.4827684039.21列)
减:所得税费用1405961.772792248.8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647747.7124891790.3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13647747.7124891790.36“-”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74534.2824894397.40(净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126786.57-2607.04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48934.23-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648934.23-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9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648934.23-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648934.23-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4296681.9424891790.3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14423468.5124894397.40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126786.57-2607.04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3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3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168302652.84149347039.50
减:营业成本124371340.14108319413.31
税金及附加946158.66682717.05
销售费用7878532.456783582.38
管理费用17266189.718893545.50
研发费用14628863.0511078025.08
财务费用3321793.94875529.70
其中:利息费用3281754.94939270.84
利息收入28827.1994311.49
加:其他收益6105649.314386173.54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12538136.0310363716.33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7202177.51-
9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346.19-“-”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375732.17608802.67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322355.08-363584.81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7835819.1727709334.21
加:营业外收入5221.99536398.74
减:营业外支出94438.87141283.55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17746602.2928104449.40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1697357.952790273.6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049244.3425314175.7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16049244.3425314175.71“-”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48934.23-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648934.23-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648934.23-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6698178.5725314175.71
七、每股收益:
9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81043916.0376127889.18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77364.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942190.071442192.08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063470.9977570081.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32514621.6834430604.53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34379666.9326700280.68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4976526.186849361.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12924874.579271778.27现金
9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795689.367725202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2732218.37318056.38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4633745.5742784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21858.41-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655603.9842784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8921754.4530704455.08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3100000.009000000.00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021754.4539704455.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2633849.533080044.92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768200.0043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400000.0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768200.0043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4812138.89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3186385.6924850060.90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34748994.02-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747518.605485006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979318.60-10950060.90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16025.5378307.90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06287.03-7473651.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56031214.2836379845.33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937501.3128906193.63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9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70832741.2969347993.87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73996.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926570.211387744.96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833308.2470735738.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26793719.6231813520.85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29471359.9023636558.78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4172893.166474304.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11527802.748516726.12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965775.4270441110.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132467.18294628.56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4633745.57431845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2300000.00-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933745.5743184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8823404.8826826620.79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3100000.009000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2300000.00-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223404.8835826620.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2710340.697357879.21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6768200.0038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2800000.0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6768200.0041300000.00
9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2810000.00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3317070.5825147060.90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35983358.512800000.0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110429.095794706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5342229.09-16647060.90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15659.4879758.35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219984.94-8914794.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54738207.3731711445.69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958192.3122796650.91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10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权益项目工具一少数股东所有者权益合专般实收资本其他综合权益计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项盈余公积风未分配利润其小计
(或股本)优永收益其储险他先续他备准股债备
一、80696453.---803310876--347489.-19095254.1363141821039069276280144.11039349420
上年00.165542.13.160.26期末余额
加:
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80696453.---803310876--347489.-19095254.1363141821039069276280144.11039349420
本年00.165542.13.160.26期初余额
三、11602789.32472478.648934.2-2288690.1-22509444.1-105549.
本期921830382-22614993.9增减5
10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变动金额
(减少以
“-”号填
列)
(一)13774534.13774534.28-126786.
综合285713647747.71收益总额
(二)11602789.32472478.648934.2---20220754.021236.75
所有921833-20199517.2者投8入和减少资本
1.所-32472478.----32472478.1--32472478.1
有者1888投入的普通股
2.其--------
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11602789.----11602789.9221236.7511624026.67
份支92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10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额
4.其--648934.2--648934.23-648934.23
他3
(三)------16063224.-16063224.3-16063224.3利润3888分配
1.提-----
取盈余公积
2.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16063224.-16063224.3-16063224.3
所有3888者
(或股
东)的分配
4.其
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
本公积转增资
10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
(或股
本)
2.盈
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
本)
3.盈
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
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
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
他
(五)专项
10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储备
1.本
期提取
2.本
期使用
(六)其他
四、80696453.---81491366632472478.301444.6-19095254.1340254921016559832174594.2
本期00.0818842.03.0381016734426
期末.31余额
2024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权益工具其一
项目减:少数股东权他专般
(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库益资本公积综项盈余公积风未分配利润其小计
本)优永存其合储险他先续股他收备准股债益备
一、上--
年期80696453.0---798947384.6--14860544.7132764414.11027268796.51027268796.5末余078388额
加:会--------
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
10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更正
--------
其他-----
二、本--
年期80696453.0---798947384.6--14860544.7132764414.11027268796.51027268796.5初余078388额
三、本-459.74--685461.50685921.241082854.46
期增-----396933.2减变2动金
额(减少以
“-”号填
列)
(一)----24894397.4024891790.36
综合-----24894397.40-2607.04收益总额
(二)-459.74---459.74400000.00
所有-----399540.2者投6入和减少资本
1.所-------
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
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10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投入资本
3.股--------
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459.74---459.74400000.00.其-----399540.2
他6
(三)-24208935.90--24208935.90
利润-24208935.9分配0
1.提----
取盈余公积
2.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
所有
者(或-24208935.90-24208935.90-24208935.90股东)的分配
4.其
他
(四)所有
10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
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
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
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
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
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0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其
他
(五)专项储备
1.本
期提取
2.本
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
期期80696453.0---798947844.4--14860544.7133449875.631027954717.82396933.21028351651.0末余01824额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半年度
项目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未分配利所有者权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或股本)优先股永续债其他收益润益合计
-----
一、上年期末余额8069645817036-347489.190952122649103913
3.00722.565554.42208.660149.0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10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
二、本年期初余额8069645817036-347489.190952122649103913
3.00722.565554.42208.660149.09
----648934.---13980.-202347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1160273247247230434.07少以“-”号填列)89.928.18
---------160492160492
(一)综合收益总额44.3444.34
----648934.----20220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11602732472472354.03
本89.928.1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247247-324724
8.1878.1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116027116027
的金额89.9289.92
4------648934.---648934..其他2323
---------
(三)利润分配-16063-160632
224.3824.38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16063-160632
配224.3824.38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11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301444.-122635101889
四、本期期末余额8069645828639324724768190952228.625415.02
3.00512.488.1854.42
2024年半年度
项目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未分配利所有者权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或股本)优先股永续债其他收益润益合计
------
一、上年期末余额8069645812673148605116815102504
3.00690.8144.78403.096091.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8069645812673148605116815102504
3.00690.8144.78403.096091.6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110523110523少以“-”号填列)9.819.81
---------
(一)综合收益总额253141253141
75.7175.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1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24208-242089
935.9035.9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24208-242089
配935.9035.9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8069645812673148605117920102615
3.00690.8144.78642.901331.49
11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11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在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566857273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法定代表人:韩江龙。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696453.00元,总股本为 8069645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28240905 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52455548 股。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有限公司系由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10年12月17日在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实际出资1000万元;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实际出资500万元。
上述出资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连验[2010]023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1年12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52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200万元。
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五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五星验资[2011]第41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2年11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3500万股(未实缴出资部分)转让给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五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五星验字[2012]第25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2年12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200万元增至55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300万元,同时补足前次出资15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五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五星验字[2012]第29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3年4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00万元增至6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江苏新潮科技集团(2021年9月份变更名称为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潮”)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6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五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五星验字[2013]第11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11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14年9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200
万股转让给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200万股转
让给自然人王小文。
2014年12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00万元增至66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5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正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正择会验[2015]007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5年5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3800万股转
让给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韩江龙、成兴明等20名自然人。
2015年7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00万元减至4300万元。此次减资事项完成后,各股东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不变,其中: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88.6515万元,占16.0152%;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51.5151万元,占15.1515%;韩江龙出资604.6060万元,占14.0606%;江苏新潮出资390.9090万元,占9.0909%;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25.7576万元,占7.5758%;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25.7576万元,占7.5758%;成兴明出资323.1515万元,占7.5152%;陶军出资221.5152万元,占5.1515%;王小文出资130.3030万元,占3.0303%;钱方方出资107.5000万元,占2.5000%;
李启明出资97.7273万元,占2.2727%;薛建民出资89.9090万元,占2.0909%;陈青出资71.6667万元,占1.6667%;颜景义出资45.6060万元,占1.0606%;徐建军出资36.4848万元,占0.8485%;
万延树出资35.1818万元,占0.8182%;王成出资32.5758万元,占0.7576%;杨浩出资22.8030万元,占0.5303%;陈志国出资20.1970万元,占0.4697%;王志出资19.5455万元,占0.4545%;
陈昭出资19.5455万元,占0.4545%;周林出资13.0303万元,占0.303%;骆桂明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李兰侠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王毅飞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
袁雷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上述减资已经连云港正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正择会验[2015]008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5年9月30日,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分割审计后的净资产,各股东在变更前后的持股比例不变。以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6044828.13元(其中:实收资本
43000000.00元,资本公积28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24955171.87元)整体投入,按原出资
比例折合公司股份43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为人民币43000000.00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3044828.13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此次股改事项完成后,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88.6515万元,占16.0152%;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51.5151万
11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元,占15.1515%;韩江龙出资604.6060万元,占14.0606%;江苏新潮出资390.9090万元,占9.0909%;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25.7576万元,占7.5758%;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25.7576万元,占7.5758%;成兴明出资323.1515万元,占7.5152%;陶军出资221.5152万元,占5.1515%;王小文出资130.3030万元,占3.0303%;钱方方出资107.5000万元,占2.5000%;
李启明出资97.7273万元,占2.2727%;薛建民出资89.9090万元,占2.0909%;陈青出资71.6667万元,占1.6667%;颜景义出资45.6060万元,占1.0606%;徐建军出资36.4848万元,占0.8485%;
万延树出资35.1818万元,占0.8182%;王成出资32.5758万元,占0.7576%;杨浩出资22.8030万元,占0.5303%;陈志国出资20.1970万元,占0.4697%;王志出资19.5455万元,占0.4545%;
陈昭出资19.5455万元,占0.4545%;周林出资13.0303万元,占0.303%;骆桂明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李兰侠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王毅飞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
袁雷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15]3968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6年3月,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简称华海诚科,
股票代码836975。
2019年3月,因公司原股东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决议解散,故其将持有的651.5151万股公
司股份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杨森茂456.0606万股、许小平162.8788万股及岳廉32.5757万股。
2020年5月,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325.6576万股转让给
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0.1000万股转让给自然人曹义海。
2020年1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7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21年1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自然人韩江龙、陶军和杨森
茂持有的连云港华海诚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2021年2月9日,公司向自然人韩江龙、陶军和杨森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9.5652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29.5652万元,其中自然人韩江龙新增出资622.1739万股,陶军新增出资124.4348万股,杨森茂新增出资
82.956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00万元增至5129.5652万元。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6958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21年11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29.5652万元增至5809.5652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80万元,其中聚源信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179.6000万元;江苏新潮以现金增资77.0000万元;江苏盛宇华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77.0000万元;全德学镂科芯创业投资基金(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现金增资51.3000万元;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25.7000万元;常州清源知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51.3000万元;湖州木桐股权投
11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51.3000万元;宁波芯可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现金增资51.3000万元;自然人沈志良以现金增资36.0000万元;自然人徐建军以现金增资
10.0000万元;自然人周林以现金增资8.0000万元;自然人陈青以现金增资15.0000万元;自然人
李启明以现金增资20.0000万元;自然人李兰侠以现金增资3.0000万元;自然人杨浩以现金增资
7.0000万元;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16.5000万元。同时自然人股
东韩江龙分别转让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77.00万股,转让自然人陈佳宇25.60万股,合计转让102.60万股。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7953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21年1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09.5652万元增至6051.6453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2.0801万元,其中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242.0801万元。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8221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23年4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文件核准以及招股说明书,公司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股本人民币2018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696453.00元。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研发中心、质检部、质保部、工程部、市场部、采购部、财务部、综合计划部、制造部、销售部、设备部、内审部、综合办公室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电子、电工材料制造、销售;
微电子材料研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
主要产品为环氧塑封料和电子胶黏剂。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8月27日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11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票据减值、应收账款减值、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其他应收款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票据”、“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账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其他应收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固定资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形资产”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项目重要性标准
11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的在建工程发生额1000万元以上(含)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
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
11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
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
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
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12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
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
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
12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
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或“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
(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
12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
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
12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
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
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12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
12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
的损失准备金额;*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12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12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
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级别为 AAA 的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
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2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
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级别为 AAA 的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
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13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
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
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13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库龄组合-原材料原材料库龄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结合原材料的流动性和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经验,于每期期末对原材料进行全面清查,库龄2年以内的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龄2-3年的按原材料的2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年以上的按原材料的5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以原材料成本为限。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
13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13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
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13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
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
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
13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3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
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20-3053.17-4.7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1059.50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45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平均年限法3-5519.00-31.67
说明:
13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
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房屋建筑物竣工验收,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机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13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13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
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
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
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软件预计受益期限10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5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
14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费、检测费、折旧费和其他费用。
(3)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
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
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
14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4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14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
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4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
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4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
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内销:
按签收确认收入:根据客户货物采购需求,在与客户约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客户,由客户进行核对,客户验收无误后,公司按签收单确认的品种、数量和金额于签收日当期确认收入。
按对账确认收入:根据客户货物采购需求,货物存放于客户处仓库且仍保留对商品的控制权,在与客户约定的对账日,将上一对账日至本期对账日期间客户已领用并验收的货物与客户进行核对,双方核对无误后,公司按对账单确认的品种、数量和金额于对账日当期确认收入。
(2)外销:
14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产品出库、完成报关出口后,且货款已收或预计可以收回后确认相关商品销售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4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
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
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14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
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14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
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
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15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
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
15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5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
15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
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15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9.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公允价值的披露”。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15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按6%、13%等税率计缴。出口中产生的增值额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1.2%、12%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本公司15连云港华海诚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20“连云港华海”)连云港华海科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20云港华海科鑫)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332000066,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公司本报告期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连云港华海于 2023年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332017274,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连云港华海本报告期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连云港华海、连云港华海科鑫在报告期享受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优惠
15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
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连云港华海在报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4、其他税收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连云港华海在报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1900.004200.00
银行存款63905601.3156027014.28
其他货币资金--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63937501.3156031214.2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无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100346.19-/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5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100346.19-/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
合计100346.19-/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48189893.5462098967.77
商业承兑票据6715991.505660028.08
合计54905885.0467758995.85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45075860.12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45075860.12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计类提账面提账面
别比例比例金额价值价值(%)金额比金额(%)金额比例例
(%)(%)
按----------
15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55401642.8100.0495757.80.854905885.068396709.3100.0637713.50.967758995.8组7039490435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55401642.8100.0495757.80.854905885.068396709.3100.0637713.50.967758995.8
组7039490435合
合55401642.8/495757.8/54905885.068396709.3/637713.5/67758995.8计73494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48332178.13142284.590.29
商业承兑汇票7069464.74353473.245.00
合计55401642.87495757.830.89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15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637713.54-141955.71---495757.83坏账准备
合计637713.54-141955.71---495757.8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50250524.20140868244.54
一年以内应收账款150250524.20140868244.54
--
1至2年3356325.582097621.91
2至3年568477.291328096.16
3年以上--
3至4年689363.85492225.11
4至5年300234.13603683.32
5年以上3558999.503058847.04
合计158723924.55148448718.08
16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计提账面计提账面
别比例比例金额价值价值(%)金额比例金额(%)(%)金额比例
(%)
按1958870.81.231958870.100.-2018870.81.362018870.100.-单7870078700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1958870.81.231958870.100.-2018870.81.362018870.100.-
单7870078700项
按15676505398.7114300777.2914533497514642984798.6107953997.37135634448
组.687.96.72.214.10.11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15676505398.7114300777.2914533497514642984798.6107953997.37135634448
组.687.96.72.214.10.11合
合158723924100.133889488.44145334975148448718100.128142698.63135634448
计.5500.83.72.0800.97.1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连云港丰瑞电子有259500.03259500.03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限公司性较小
遂宁三剑微电子有407828.78407828.78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限公司性较小
江苏佑风微电子有542172.25542172.25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限公司性较小
16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镇宁自治县垚鑫电6682.506682.5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子技术开发有限公性较小司
山东海声尼克微电268460.01268460.01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子有限公司性较小
江苏格立特电子股223590.00223590.0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份有限公司性较小
广安市嘉乐电子科173742.50173742.5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技有限公司性较小
江苏米优光电科技32760.0032760.0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有限公司性较小
安徽精卓光显技术40634.8040634.8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有限责任公司性较小
江苏帅创电子科技3500.003500.0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有限公司性较小
1958870.871958870.871
合计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50250524.207512526.215.00
1-2年3356325.58862575.6725.70
2-3年264212.49160984.6760.93
3-4年283701.34283701.34100.00
4-5年103964.53103964.53100.00
5年以上2506325.542506325.54100.00
合计156765053.6811430077.967.2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转销或核其他变动
16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回销
按单项计提2018870.87-60000.00--1958870.87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10795399.10634678.86---11430077.96坏账准备
合计12814269.97634678.8660000.00--13388948.8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和合应收账款期合同资产期末合同资产期末坏账准备期末单位名称同资产期末余末余额余额余额合计数的余额额比例(%)
扬州扬杰电15394497.56-15394497.569.70769724.88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注
1]
四川遂宁市12948451.13-12948451.138.16647422.56利普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气派科技股4486645.00-4486645.002.83224332.25份有限公司钰邦电子(无3808950.05-3808950.052.40190447.50锡)有限公司
晶导微电子3570618.16-3570618.162.25178530.91
集团[注2]
合计40209161.90-40209161.9025.342010458.10其他说明
[注1]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集团客户包括: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洪红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注2]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集团客户包括: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晶导微电子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19219401.2714331782.13
合计19219401.2714331782.13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59784659.34-
合计59784659.34-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6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项期初数本期成本变本期末数期初成本期末成本累累目动期计计公公在允允其价价他值值综变变合动动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信14331782.134887619.14-19219401.2714331782.1319219401.27--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龄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239215.1696.561155606.4596.84
1至2年79375.352.3624678.552.07
2至3年23078.550.694039.400.34
3年以上13039.400.399000.000.75
合计3354708.46100.001193324.40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比例(%)
连云港鑫浦科技有限公司1389843.5741.43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190000.005.66司
东西贸易(上海浦东新区)有180757.995.39限公司
无锡德敏方中信息科技有限197600.005.89公司
上海远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18405.073.53
合计2076606.6361.90
其他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434076.16274354.60
合计434076.16274354.60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16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15186.80229922.00
一年以内415186.80229922.00
--
1至2年62143.00
16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至3年56641.00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20000.0020000.00
合计491827.80312065.00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254382.5650092.56
保证金、押金229320.00246296.00
其他8125.2415676.44
合计491827.80312065.00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整个存续期预期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期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17710.4020000.00-37710.40
余额
2025年1月1日----
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0041.24--20041.2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5年6月3037751.6420000.00-57751.64日余额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7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37710.4020041.24---57751.64账准备
合计37710.4020041.24---57751.6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期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末余额合计数的款项的性质账龄期末余额
比例(%)
比亚迪半导200000.0040.65保证金1年以内10000.00体股份有限公司
宋琦20000.004.07备用金1年以内1000.00
金梦颖20000.004.07保证金1年以内1000.00
刘军20000.004.07备用金1年以内1000.00
韩刚20000.004.07备用金1年以内1000.00
合计280000.0056.93//14000.00
17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存货跌价准存货跌价准
项目备/合同履约备/合同履约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成本减值准成本减值准备备
原材料50041130.63293517.2749747613.3652901081.12397793.5652503287.56
在产品23659877.19202542.1123457335.0820786588.55180887.3220605701.23
库存商品9029362.12344286.058685076.079871708.59239410.209632298.39
发出商品2681010.68-2681010.68153422.50-153422.50
合计85411380.62840345.4384571035.1983712800.76818091.0882894709.68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397793.56139985.24-244261.53-293517.27
在产品180887.3261630.19-39975.40-202542.11
库存商品239410.20125254.39-20378.54-344286.05
合计818091.08326869.82-304615.47-840345.43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类别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原材料按照库龄组合确定可变现净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值的原材料领用在产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的在产品领用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库存商品估计售价减去销售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17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期初跌价准跌价准备组合名称备计提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比例()
(%)
原材料-库龄50041130.63293517.270.5952901081.12397793.560.75组合
在产品组合23659877.19202542.110.8620786588.55180887.320.87
库存商品组9029362.12344286.053.819871708.59239410.202.43合
合计82730369.94840345.431.0283559378.26818091.080.98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17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发行相关中介费用2276515.84291262.14
待摊费用643994.05543651.68
待抵扣进项税580025.13570942.02
技术服务费344279.82-
预缴增值税-642411.50
预缴企业所得税-1695.96
合计3844814.842049963.30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7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7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减变动减值期初宣告发期末减值准被投资单准备权益法下确其他余额(账面价追加投减少投其他综合放现金计提减余额(账面价备期末位期初认的投资损权益其他值)资资收益调整股利或值准备值)余额余额益变动利润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二、联营企业
衡所华威480254586.66---7202177.51648934.23----488105698.40-电子有限公司
小计480254586.66---7202177.51648934.23----488105698.40-
合计480254586.66---7202177.51648934.23----488105698.40-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7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54715226.11238732610.16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254715226.11238732610.16
其他说明:
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电子及其他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合计设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56440114.60150831030.607649541.9510914916.71325835603.86
2.本期增加金额4824786.4620862850.081260256.63178780.8427126674.01
(1)购置-20862850.081260256.63178780.8422301887.55
(2)在建工程转4824786.46---4824786.46入
3.本期减少金额-573290.9121061.9511051.77605404.63
(1)处置或报废-573290.9121061.9511051.77605404.63
4.期末余额161264901.06171120589.778888736.6311082645.78352356873.2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2356361.5753476522.924052389.907217719.3187102993.70
2.本期增加金额3412797.636257548.84717248.70665024.0211052619.19
(1)计提3412797.636257548.84717248.70665024.0211052619.19
3.本期减少金额-483458.2320008.8510498.68513965.76
(1)处置或报废-483458.2320008.8510498.68513965.76
4.期末余额25769159.2059250613.534749629.757872244.6597641647.1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7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5495741.86111869976.244139106.883210401.13254715226.11
2.期初账面价值134083753.0397354507.683597152.053697197.40238732610.16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1708409.7411871104.32
工程物资--
合计11708409.7411871104.32
其他说明:
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安装设备11708409.74-11708409.7411871104.32-11871104.32
合计11708409.74-11708409.7411871104.32-11871104.32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8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1693464.992281766.1033975231.09
2.本期增加金额-13007.1713007.17
(1)购置-13007.1713007.17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31693464.992294773.2733988238.2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355996.471296092.444652088.91
2.本期增加金额317464.8076374.54393839.34
(1)计提317464.8076374.54393839.34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3673461.271372466.985045928.2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8020003.72922306.2928942310.01
2.期初账面价值28337468.52985673.6629323142.1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绿化费413021.50-22874.48-390147.02
技术服务费200000.06-200000.06--
合计613021.56-222874.54-390147.02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8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资产差异资产
坏账准备13935618.302071127.1513489583.912007737.10
存货跌价准备840345.43117684.63818091.08114307.00
递延收益29282380.674392357.1029732513.254459876.99
未抵扣亏损4338074.87433807.493942930.97394293.10
股权激励15703768.672195537.524292109.50606253.90
合计64100187.949210513.8952275228.717582468.0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负债差异负债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15633371.702345005.7616643693.792496554.07除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346.1951.93--
值变动(增加)
合计15633717.892345057.6916643693.792496554.07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抵销后递延所抵销后递延所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产和负债互抵得税资产或负得税资产或负和负债互抵金额金额债余额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5057.696865456.202496554.075085914.02
递延所得税负债2345057.69-2496554.07-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98010.0078912.50
其中:坏账准备6840.00110.00
股权激励291170.0078802.50
可抵扣亏损2238998.011192648.37
合计2537008.011271560.87
18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91192648.371192648.37-
20301046349.64--
合计2238998.011192648.3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减项目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准备
一年以248266111.09-248266111.09264411083.32-264411083.32上大额存单
预付长9664657.56-9664657.5612187450.95-12187450.95期资产采购款
合计257930768.65-257930768.65276598534.27-276598534.27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期初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受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受项限限限限目类情类情型况型况
应45075860.1244936612.51其已56411675.7756129597.04其已收他贴他贴
票现/现/据背背书书未未到到期期票票据据
其11000000.0011000000.00其信----他他用
18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非证流保动证资金产
合56075860.1255936612.51//56411675.7756129597.04//计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的3777238.688745356.90应收票据
保证借款4001205.562002138.89
信用借款54769762.15-
合计62548206.3910747495.79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18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63208817.6260675017.91
1-2年2812563.49396346.03
2-3年233346.0321989.38
3-4年21989.3886046.46
4-5年86046.4612502.42
5年以上133214.54122167.37
合计66495977.5261314069.57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尚未确认收入之合同款357098.83268887.87
合计357098.83268887.87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8744438.6028159011.9931864420.315039030.2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2450301.702450301.70-计划
三、辞退福利-64944.9264944.92-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8744438.6030674258.6134379666.935039030.28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8710024.6023980813.5827686562.905004275.28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1556967.251556967.25-
三、社会保险费-1284194.201284194.20-
其中:医疗保险费-1055947.041055947.04-
工伤保险费-143793.43143793.43-
生育保险费-84453.7384453.73-
四、住房公积金34414.001170524.001170183.0034755.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166512.96166512.96-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8744438.6028159011.9931864420.315039030.2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375908.162375908.16-
2、失业保险费-74393.5474393.54-
合计-2450301.702450301.70-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2017692.371820063.8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69218.11376762.43
18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房产税319410.73305330.80
增值税107210.59167250.13
土地使用税97975.7597975.75
城市维护建设税3076.175808.49
教育费附加1318.362489.35
地方教育附加878.901659.57
合计3416780.982777340.41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6063224.38-
其他应付款3754858.771806702.97
合计19818083.151806702.97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16063224.38-
合计16063224.3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费用款1649373.791521219.03
员工代垫款项73098.58103392.52
押金保证金55000.0055000.00
审计费1814271.43-
其他163114.97127091.42
合计3754858.771806702.97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18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8298684.7258805562.51
合计38298684.7258805562.51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41298621.4447666318.87的应收票据
暂估销项税11470.0234955.42
合计41310091.4647701274.2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141060000.00141400000.00
合计141060000.001414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9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29732513.25250000.00700132.5829282380.67与资产/未来支
政府补助
出相关-
合计29732513.25250000.00700132.5829282380.6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期初余额发行公积金期末余额送股其他小计新股转股
股份总数80696453.00-----80696453.00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9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790044036.67--790044036.67
其他资本公积13266839.4911602789.92-24869629.41
合计803310876.1611602789.92-814913666.0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期合计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1602789.92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股票回购-32472478.18-32472478.18
合计-32472478.18-32472478.1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2500-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1.99元/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回购股份460567股,使用资金32472478.18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
减:前期计入期计入
期初本期所得其他综减:所税后归期末项目其他综税后归属余额税前发生合收益得税费属于少余额合收益于母公司额当期转用数股东当期转入留存入损益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权益法下不
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9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
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347489.55648934.23---648934.23-301444.68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347489.55648934.23---648934.23-301444.68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
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
流量套--------期储备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347489.55648934.23---648934.23-301444.68合收益合计
19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9095254.42--19095254.42
合计19095254.42--19095254.4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增加系根据母公司年度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36314182.13132764414.13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36314182.13132764414.1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13774534.2840063058.84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34709.6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16063224.3832278581.2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34025492.03136314182.1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77500302.66130249525.98154888925.60111793157.21
其他业务1575678.491534337.03430546.36254650.57
合计179075981.15131783863.01155319471.96112047807.78
19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合计合同分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商品类型
环氧塑封材料166180455.57122577644.17
胶黏剂11147634.697541832.26
其他1747890.891664386.58按经营地区分类
内销178518310.66131417307.70
外销557670.49366555.31
合计179075981.15131783863.01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房产税635130.35440319.31
土地使用税195951.50195951.50
印花税110543.7245182.37
城市建设维护税26455.2011634.64
教育费附加11337.934986.26
地方教育费附加7558.623324.17
其他税金5508.325466.72
合计992485.64706864.97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9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市场推广费3019139.183159947.54
职工薪酬1703654.911619879.50
业务招待费1372957.471188277.35
股权激励1175100.17-
差旅费775841.63811809.65
仓储保管费148337.3352528.30
办公费4753.79151287.22
其他303195.66349383.22
合计8502980.147333112.78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972163.835281579.92
股权激励4530506.67-
中介机构服务费4437560.541031422.98
折旧费1745275.11732575.86
业务招待费1047805.88504673.99
办公费735145.93536402.36
无形资产摊销393839.34409825.59
物业费272033.98210675.49
差旅费245010.32316859.64
维护修理费126365.58203156.56
其他555616.60816523.38
合计20061323.7810043695.77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984348.974518825.43
直接材料4768500.885861475.25
股权激励3384167.66-
折旧与摊销2631921.071596647.58
其他674732.76362149.78
合计17443671.3412339098.04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9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3151070.05643037.96
减:利息收入29263.2780604.35
汇兑损失100696.5875363.13
减:汇兑收益84671.05153671.03
手续费支出32591.3150948.60
票据贴现息23703.4071114.71
其他--8105.60
合计3194127.02598083.42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256132.58870230.45
个税手续费返还1704.8149451.06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5028716.503494590.95
合计6286553.894414272.46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202177.51-
大额存单利息5468819.4310587644.44
银行理财收益19953.91-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息-152814.82-223928.11
合计12538136.0310363716.33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346.19-
19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46.19-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346.19-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41955.71-128959.1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74678.86762382.7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041.24-9712.74
合计-452764.39623710.84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326869.82-363584.81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326869.82-363584.81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9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500000.00-
其他5221.9936398.745221.99
合计5221.99536398.745221.99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的金额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91438.8744674.2591438.87
其他3005.7696609.303005.76
合计94444.63141283.5594444.63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185503.952794844.52
递延所得税费用-1779542.18-2595.67
合计1405961.772792248.8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5053709.4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258056.4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34644.6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0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32788.6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126544.71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846072.68
所得税费用1405961.7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806000.001096000.00
收到的利息收入29263.2780604.37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704.8149451.06
收到的废旧物资处置收入-35398.23
收到的质量赔款-1000.00
收到的其他经营性款项105221.99179738.42
合计942190.071442192.0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付现费用12875154.369139922.28
支付的其他经营款项49720.21131855.99
合计12924874.579271778.2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20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款-400000.00
合计-4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回购库存股32472478.18-
支付重组中介机构费用2276515.84-
合计34748994.0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本期减少项目期初余额现金变动非现金变现金变动非现金变期末余额动动
短期2002138.8958768200.0012767.712012138.89-58770967.71借款
[注]
长期200205562.5142000000.00-62800000.0046877.79179358684.72借款
(包含一年内到
期)
合计202207701.40100768200.0012767.7164812138.8946877.79238129652.43
20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注:该金额不含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13647747.7124891790.36
加:资产减值准备326869.82363584.81
信用减值损失452764.39-623710.8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11052619.197302718.77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393839.34394995.3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22874.54291171.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91438.8744674.25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346.19-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167095.58564730.0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690950.85-10587644.44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1779542.18159860.33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162456.00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03195.33-6973517.58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9284898.75-1897567.99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12223712.1-9341751.18号填列)
其他5895177.59-4108821.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2218.37318056.3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
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0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3937501.3128906193.6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56031214.2836379845.3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06287.03-7473651.70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3937501.3156031214.28
其中:库存现金31900.00420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3905601.3156027014.2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937501.3156031214.2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票据背书转让金额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108413408.8396745418.69
20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期末折算人民币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51.027.15861081.09日元1.000.0495940.05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78978.407.1586565374.77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143474.287.15861027074.98日元17040000.000.049594845081.76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20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984348.974518825.43
直接材料4768500.885861475.25
股权激励3384167.66-
折旧与摊销2631921.071596647.58
其他674732.76362149.78
合计17443671.3412339098.04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17443671.3412339098.04
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0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20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取得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直接间接方式
连云港华海连云港2200.00连云港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连云港华海科连云港400.00连云港制造业90.00-直接设立鑫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或联营企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营企业投资的会业名称直接间接计处理方法
衡所华威连云港连云港制造业30.00-权益法电子有限公司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41190.41
非流动资产14065.92
资产合计55256.33
流动负债12047.47
非流动负债266.40
负债合计12313.87
21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2942.4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2882.74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48810.57
营业收入22661.34
净利润2400.73
其他综合收益-172.04
综合收益总额2617.04其他说明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21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计
与资产/财务报本期新增入营业本期转入本期其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收益相表项目补助金额外收入其他收益他变动关金额
递延收29572791.03--633465.91-28939325.12与资产益相关
递延收159722.22250000.00-66666.67-343055.55与收益益相关
合计29732513.25250000.00-700132.58-29282380.67/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622666.67797666.67
与资产相关633465.91572563.78
合计1256132.581370230.45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21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日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和日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和日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上升5%-5.55-4.50
下降5%5.554.50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和日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者下降50个基点,则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上升50个基点-19.00-22.74
下降50个基点19.0022.74管理层认为5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1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1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
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 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21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
位:人民币万元):
项期末数期初数目一年以一至两至三年合计一年以一至两至三年合计内两年三年以上内两年三年以上
短6254.8---6254.81074.7---1074.7期2255借款
应6649.6---6649.66131.4---6131.4付0011账款
其375.49---375.49180.67---180.67他应付款
其4129.8---4129.84766.6---4766.6他6633流动负债
一3829.83829.85880.5---5880.5年7766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2094.6712.5300.14106.-4240.3000.6900.14140.期0000000000000000借款
金21239.2094.6712.5300.35345.18034.4240.3000.6900.32174.融64000000640200000002负债
21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和或有负债合计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8.62%(2024年12月31日:25.90%)。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已转移金融资产已转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情况的转移方式终止确认情况性质金额判断依据
背书和贴现应收票据中尚未45075860.12未终止确认由于此类票据是到期的银行承兑由信用等级不高
汇票和商业承兑的银行承兑,已
21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汇票背书或贴现的票据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背书应收款项融资中59784659.34终止确认由于应收款项融尚未到期的银行资中的银行承兑承兑汇票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
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合计/104860519.46//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项目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金额得或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背书59784659.34-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59784659.34-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第一层次公允价第二层次公允价第三层次公允价合计值计量值计量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00346.19-100346.19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1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银行理财产品-100346.19-100346.19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六)应收款项融资-19219401.27-19219401.27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19319747.46-19319747.46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21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对于公司持有的用于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预计未来现金流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母公司对本企母公司对本企业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韩江龙、陶军、成兴明
其他说明:
自然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22.2226%的股份,并通过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4.9104%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27.1330%的股权,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为34.9965%。
22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连云港华威硅微粉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江龙妹夫控制的连云港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连云港海纳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江龙妹夫控制的连云港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森茂实际控制的企业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森茂实际控制的企业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原董事贺敏担任董事的企业、受本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刘璇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韩江龙的配偶其他说明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关联交易内获批的交易额是否超过交易关联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容度(如适用)额度(如适用)
连云港华威硅采购材料8555141.772500万元否7107611.95微粉有限公司
衡所华威电子采购材料4535.80500万元否-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22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销售产品3734296.492045385.12有限公司
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595976.43-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限公销售产品1036758.881259780.99司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847360.621873967.25
连云港华威硅微粉有限公销售产品92709.81-司
合计7307102.235179133.36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22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毕
韩江龙、刘璇2000000.002024-6-282025-6-23是
韩江龙、刘璇1000000.002025-2-112025-6-18是
韩江龙、刘璇1000000.002025-2-112025-10-20否
韩江龙、刘璇3000000.002025-6-282026-6-25否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78.71170.25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
常州银河世纪2884482.44-585013.89-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银河电器384774.00-400000.00-有限公司
江苏尊阳电子358461.22-349819.95-科技有限公司
(2)应收账款
22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常州银河世纪2462956.86123147.843288270.26164413.51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银河电器874490.0043724.50936914.9146845.75有限公司
江苏尊阳电子727890.0436394.50730585.5036529.28科技有限公司
(3)应收款项融资
常州银河世纪600000.00---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银河电器--363942.55-有限公司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应付账款
连云港海纳科技有限1324.791324.79公司
连云港华威硅微粉有4188928.934158747.31限公司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授予对象本期授予本期行权本期解锁本期失效类别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8000.00155290.67和中层管理人员
22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8000.00155290.67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授予对象类别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25.975个月、17个月--人员和29个月
核心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其他说明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Black-Scholes模型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根据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管理层的最佳估计数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5966281.41其他说明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授予对象类别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123675.00-
核心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9479114.92-
合计11602789.92-其他说明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以股份支付服务情况
22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11602789.92
以股份支付换取的其他服务总额-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18.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5.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037.80万元后,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将人民币65592.20万元汇入本公司下列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98.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293.82万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18402.315461.53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8600.006563.61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
合计33002.3112025.14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2024年11月24日,根据公司与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部分股东(上海衡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等10位股东)(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部分股东)签订的《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约定:“自协议经各方代表签署之日起24个月内,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购买目标公司部分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如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目标公司部分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目标公司部分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具体价格届时由双方根据评估值另行协商,且不低于协议中约定的本次交易作价加计触发本条款时点的一年期基准存款利率(单利,自2024年12月1日起算)。”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2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未结清的信用证金额为2597321.76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交易对
方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已经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申报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在审核中。
2.股份回购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2500-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1.99元/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0567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69255.6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2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4614121.65136334516.56
一年以内应收账款144614121.65136334516.56
--
1至2年3338878.872094121.91
2至3年524342.491284681.36
3年以上--
3至4年686583.85470175.11
4至5年267474.13592973.32
5年以上3558999.503058847.04
合计152990400.49143835315.30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比计提账面比计提账面别金额例金额比例价值金额例金额比例价值
(%)(%)(%)(%)
按1881976.01.231881976.100.0-1941976.01.351941976.100.0-单70707070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1881976.01.231881976.100.0-1941976.01.351941976.100.0-
单70707070项
按15110842498.7111367897.3713997163414189333998.6105633287.44131330010
组.427.91.51.235.77.46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15110842498.7111367897.3713997163414189333998.6105633287.44131330010
组.427.91.51.235.77.46合
23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52990400/13018765/139971634143835315/12505304/131330010
合.49.98.51.30.84.46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连云港丰瑞电子有259500.03259500.03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限公司性较小
遂宁三剑微电子有407828.78407828.78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限公司性较小
江苏佑风微电子有542172.25542172.25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限公司性较小
镇宁自治县垚鑫电6682.506682.5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子技术开发有限公性较小司
山东海声尼克微电268460.01268460.01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子有限公司性较小
江苏格立特电子股223590.00223590.0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份有限公司性较小
广安市嘉乐电子科173742.50173742.5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技有限公司性较小
合计1881976.071881976.07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4530039.297226501.965.00
1-2年3338878.87858091.8725.70
2-3年264212.49160984.6760.93
3-4年280921.34280921.34100.00
4-5年103964.53103964.53100.00
5年以上2506325.542506325.54100.00
合计151024342.0611136789.917.3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23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
按单项计提1941976.07-60000.00--1881976.07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10563328.77573461.14---11136789.91坏账准备
合计12505304.84573461.1460000.00--13018765.9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和合应收账款期合同资产期末合同资产期末坏账准备期末单位名称同资产期末余末余额余额余额合计数的余额额比例(%)
扬州扬杰电15394497.56-15394497.5610.06769724.88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注
1]
四川遂宁市12945811.13-12945811.138.46647290.56利普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气派科技股4486645.00-4486645.002.93224332.25份有限公司钰邦电子(无3808950.05-3808950.052.49190447.50锡)有限公司
晶导微电子3548918.16-3548918.162.33177445.91
232/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集团[注2]
合计40184821.90-40184821.9026.272009241.10其他说明
[注1]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集团客户包括: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洪红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注2]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集团客户包括: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晶导微电子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数占应收账款期末数的
比例(%)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其他关联方2462956.861.61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其他关联方874490.000.57司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其他关联方727890.040.48限公司
连云港华海诚科子公司78124.750.05
连云港华海科鑫子公司5957.61-
小计4149419.262.71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93162.73219416.67
合计393162.73219416.6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233/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34/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03804.24212829.44
一年以内其他应收款403804.24212829.44
--
1至2年19143.00
2至3年13641.00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20000.0020000.00
合计437445.24251972.44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5/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200000.0010000.00
保证金、押金229320.00226296.00
其他8125.2415676.44
合计437445.24251972.44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32555.77--32555.77
额
2025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1726.74--11726.7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5年6月30日余44282.51--44282.51
额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期末余额计提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回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32555.7711726.74---44282.51坏账准备
236/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32555.7711726.74---44282.5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期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末余额合计数的款项的性质账龄
比例(%)期末余额
比亚迪半导200000.0045.73保证金1年以内10000.00体股份有限公司
宋琦20000.004.57备用金1年以内1000.00
金梦颖20000.004.57备用金1年以内1000.00
刘军20000.004.57备用金1年以内1000.00
韩刚20000.004.57备用金1年以内1000.00
合计280000.0064.01//14000.00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37/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4698578.09-34698578.0932058142.17-32058142.17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488105698.40-488105698.40480254586.66-480254586.66
合计522804276.49-522804276.49512312728.83-512312728.83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初余额(账减值准备期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减值准备期末被投资单位面价值)余额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价值)余额
连云港华海诚科28387219.92----2449305.1730836525.09-
连云港华海科鑫3670922.25----191130.753862053.00-
合计32058142.17----2640435.9234698578.09-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减变动期初减值准宣告发减值准投资权益法下确其他期末余额(账余额(账面价备期初追加投减少其他综合放现金计提减备期末单位认的投资损权益其他面价值)
值)余额资投资收益调整股利或值准备余额益变动利润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238/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联营企业
衡所华480254586.66---7202177.51648934.23----488105698.40-威电子有限公司
小计480254586.66---7202177.51648934.23----488105698.40-
合计480254586.66---7202177.51648934.23----488105698.40-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39/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66180455.57122467849.93
148666838.34107936095.28
其他业务2122197.271903490.21680201.16383318.03
合计168302652.84124371340.14149347039.50108319413.31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合计合同分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商品类型
环氧塑封材料166180455.57122467849.93
其他2122197.271903490.21按经营地区分类
内销167744982.35124004973.98
外销557670.49366366.16
合计168302652.84124371340.1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大额存单利息5468819.4310587644.44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202177.51-
银行理财收益19953.91-
240/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息-152814.82-223928.11
合计12538136.0310363716.33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91438.87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1256132.58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19953.91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00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241/24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16.23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71542.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6.20
合计1075174.98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1.330.200.17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1.230.190.16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韩江龙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7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