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3361785.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23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222.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0085.6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3月30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70630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302915114.18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73361785.82
二、募集资金净额632938214.1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404018970.96
本年度使用金额48210741.45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200000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8984.60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9999007.53
其他-已使用一般户支付的印花税158274.12
其他-发行费用发票尾差调整0.41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856799.2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于2023年3月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3月30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江苏华海诚科新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0010078801200003208116223.16使用中
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890000491088812026.34使用中
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营业部江苏华海诚科新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829336512125.47使用中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连云港分行江苏华海诚科新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7006012013000215847716379.07使用中
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科技支行江苏华海诚科新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736018080399950545.19使用中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连云港分行
注: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浦发银行账户(20010078801200003208)已注销,招商银行账户
(518900004910888)和光大银行账户(57360180803999505)待注销。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促进公司在各行业的项目经验积累向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有效转化,从而提升公司在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类产品上的业务份额,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升级和发展。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
20000.00万元。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3月30日计划进行现金董事会审议通过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管理的金额日期
安全性高、保本型、流动性好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57400.00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产品)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23000.002025年3月26日2026年3月25日2025年3月26日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产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3月30日利预计年产品名产品类归还尚未归还息委托方受托银行购买金额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化收益称型日期金额金率额江苏华海诚上海浦东发展银保本固大额存20000002000000
科新材料股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收益2023-5-52026-5-5-3.15%-
单0.000.00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型江苏华海诚中国民生银行股保本固对公大60000006000000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定收益2023-4-282026-4-28-3.30%-
额存单0.000.00份有限公司港分行型江苏华海诚交通银行股份有保本固企业大12000001200000
科新材料股限公司连云港科定收益2023-5-42026-5-4-3.20%-
额存单00.0000.00份有限公司技支行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14.7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及利息收入
等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专项账户余额为2011.62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2000.00万元)。2026年1月13日,公司将该专户募集资金21876123.16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6年3月6日注销完毕。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0185.2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专项账户尚未注销,专项账户余额为12071.64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
12000.00万元)。2026年1月14日和2026年3月4日,公司分别划转募集资金
77000000.00元和21876379.07元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后
专项账户余额为3000.00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3000.00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3年3月30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14083.26新项目新项目计划董事会股东会审节余资金节余资金新项目节余募投项目名称计划投投入募集资审议通议通过日金额用途名称资总额金总额过日期期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2011.62用于补流-----高密度集成电路和
系统级模块封装用12071.64用于补流-----环氧塑封料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设备采购款、应付工程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2024年度,公司共计置换募集资金331.78万元。2025年度,公司共计置换募集资金3919.61万元。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使用全部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和自有/自筹资金合计48000.00万元认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及其收益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共计301761201.53元。2025年度,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披露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361785.82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
2025年度,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2106号)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数量为9618852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8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20.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18294193.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705727.76元。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海诚科《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1101号),发表意见为:华海诚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华海诚科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华海诚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华海诚科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
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3年3月30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21.0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22.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项目可计投入金额项目达到预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投入进度本年度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与承诺投入定可使用状是否达到目,含部分诺投入金额累计投入(%)(4)实现的否发生向性质诺投资总额总额入金额金额的差额态日期(具预计效益变更(如有)(1)金额(2)=(2)/效益重大变
(3)=(2)体到月份)
(1)化
-(1)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
生产建设-18402.3118402.3118402.313645.738221.26-10181.0544.68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研发项目-8600.008600.008600.001175.346825.59-1774.4179.372025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6000.006000.006000.00---6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注2]投资并购--30176.1230176.12-30176.12-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33002.3163178.4363178.434821.0745222.97-17955.46-----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不适用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2025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不适用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不适用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约为1714.7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在募投项目
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加强对项目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
资源有效降低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本。同时,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收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使得本募投项目有资金节余。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2、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约为10185.2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原因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始终以审慎原则推进项目实施,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可控。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技术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整合内部存量生产资源,实现产能协同调配,优化设备采购全流程方案,提升议价能力与供应效率,同时优先选用国产专用生产设备,在保障项目核心功能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实现募集资金投入的合理节约,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使得本募投项目有资金节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30291.51万元,202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30176.12万元支付认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