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
2025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共由3名成员组成,原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建忠担任召集人,赵建坤、陶军担任委员。2025年5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林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赵建坤、董事杨倩倩担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杨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内控机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职能,提出内控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改进建议,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内控机制建设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研究和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责成专人组织落实。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1次,对募集资金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和沟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审议通过《关于<华海诚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会第十二次2025.3.3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审计委员会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会第十三次2025.4.11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华海诚科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2025.4.24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报告》审计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2025.5.2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第四届审计
委员会第一2025.6.20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
第四届审计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委员会第二2025.7.2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次会议报告和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5.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5.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5.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对象及认购方式》;5.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5.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数量》;
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5.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5.8、《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票面金额、发行价格、转股后上市地点》;
5.9、《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5.10、《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5.1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数量》;
5.1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债券期限》;
5.1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5.1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5.1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期限》;
5.16、《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价格的向上修正条款》;
5.17、《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数量》;
5.18、《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赎回条款》;
5.19、《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有条件强制转股》;
5.20、《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股份的来源》;
5.2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年度股利归属》;
5.2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担保事项及评级事项》;
5.2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受托管理事项》;
5.2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5.2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5.26、《过渡期损益安排》;
5.27、《决议有效期》;
5.28、《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5.29、《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对象及认购方式》;5.3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5.31、《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5.32、《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前后总股本的比例》;
5.33、《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5.34、《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5.35、《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5.36、《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决议有效期》第四届审计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第三2025.8.7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次会议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第四届审计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第四2025.8.15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次会议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及其摘要的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委员会第五2025.8.17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
委员会第六2025.10.24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委员会第七2025.12.25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次会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了解上市公司最新情况和监管动态;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中事前听取和审阅公司的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等方式听取了双方的汇报,对各方提出了细致的工作要求,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杨林、赵建坤、杨倩倩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