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现将我们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潘飞先生,ZHIXU ZHOU先生和
黄生先生,其中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潘飞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审计委员
2025/1/10(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会2025年第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一次会议
1、财务部汇报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
2、内审部门汇报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情况、2024
第四届董事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审计委员3、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4/17
会2025年第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事项向审计委员会二次会议汇报
4、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续聘)评估
1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第四届董事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会审计委员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5/4/28会2025年第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三次会议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5/3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会审计委员<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2025/8/25会2025年第议案》
五次会议听取内控部汇报《2025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
第四届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会审计委员
2025/10/28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会2025年第
听取内审部汇报《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六次会议
三、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会认真听取审阅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审计的关键事项、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完成情况等;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会对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从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审计收费、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方面评价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公司于报告期内续聘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了解和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业务资质及丰富
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业务能
2力。经评估,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基础,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认真审阅公司出
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相关专项会议,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审计计划、审计关键事项、审计程序等事项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协调各方的沟通及配合,促进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3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