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8证券简称:和辉光电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惠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4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凤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3%;公司副总经理张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9%。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均为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刘惠然先生、陈志宏先生、李凤玲女士、张斌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25%,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截至本公告日,刘惠然先生、陈志宏先生、李凤玲女士、张斌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25%,合计减持金额为人民币927829.25元,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1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刘惠然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463000股
持股比例0.003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63000股股东名称陈志宏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364289股
持股比例0.002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64289股股东名称李凤玲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315000股
持股比例0.002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15000股股东名称张斌
2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265000股
持股比例0.001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65000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股东名称刘惠然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6月25日减持数量115750股
减持期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7月28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115750股减持价格区间2.57~2.60元/股
减持总金额299602.75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0008%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08%当前持股数量347250股
当前持股比例0.0025%股东名称陈志宏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6月25日
3减持数量91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27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91000股减持价格区间2.72~2.72元/股
减持总金额247520.00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0007%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07%当前持股数量273289股
当前持股比例0.0020%股东名称李凤玲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6月25日减持数量78650股
减持期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7月29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78650股减持价格区间2.61~2.61元/股
减持总金额205276.50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0006%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06%当前持股数量236350股
当前持股比例0.0017%股东名称张斌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6月25日减持数量662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18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66200股
4减持价格区间2.65~2.65元/股
减持总金额175430.00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0005%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05%当前持股数量1988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001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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