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9证券简称:高华科技公告编号:2025-009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5楼5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全体监事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