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磊)
本人作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华科技”)的独
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蔡磊,男,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国际经济法(海商法)专业,本科学历;2017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2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律师;
2021年5月至今任高华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主动与管理层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次)
(次)(次)蔡磊7700
(二)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应当出席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
出席了2次股东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出席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与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管理层针对定期报告、银行授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
本人出席全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
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对公司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报告期内,本人还审阅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督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定期审计,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会议、股东会、关注公司舆情信
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现场工作及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地了解和掌握,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独立董事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满15天。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因监事会取消,出于对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工作的支持,结合个人原因,董事黄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宋晓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认为股权激励相关方案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8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103671股,授予价格为13.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蔡磊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