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之核查意
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军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国科军工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01378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58465531.2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2913368.7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6-0000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 6月 2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科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统筹规划建设项目80484.9032900.00
2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19600.00196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22500.0022500.00
总计122584.9075000.00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由母公司负责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制定,统一规范内部运营体系,筹集资源支持各子公司、业务板块的发展,统筹推进市场、研发与科研生产能力建设,具体科研生产主要通过下属五家军品子公司宜春先锋、九江国科、星火军工、新明机械、航天经纬开展实施。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的实施和管理,2023年7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下属五家军品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额度12291.93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进展需要,现公司拟向子公司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将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前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截止2024年12序原募集资金借款借款主体月31日拟增加额度调整后额度号额度已使用额度
1先锋公司4300.003440.001700.006000.00
2九江国科5500.005442.007500.0013000.00
3星火军工2700.001819.00800.003500.00
4新明机械1000.0093.61—1000.00
5航天经纬1500.001497.322000.003500.00
2合计15000.0012291.9312000.0027000.00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在总计不超过27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向五家子公司提供借款,各子公司间额度可根据需要互相调剂,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束。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对前述项目同比例提供借款;对全资子公司的借款利率为无息。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上述子公司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一)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先锋公司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江西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彪成立日期2008年6月30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收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建业大街999号国科集团南昌科技园1地号楼3层
机械、电子、军警用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冷挤压机械加工、
特殊工艺加工、产品装备、石油钻采工具件,矿冶设备及配件研经营范围发和技术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研制生产销售主用弹药、特种弹药、炮射防雹增雨弹产品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国科军工持有其100%股权
3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4年度
总资产47405.7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净资产16843.70
营业收入34214.04
净利润5261.16
注:先锋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二)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九江国科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安平成立日期2009年6月12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宝塔乡东山村马山垅地机械与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装卸搬运(依经营范围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研制生产销售主用弹药、特种弹药产品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国科军工持有其100%股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4年度
总资产51251.5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净资产16143.27
营业收入29169.30
净利润4916.01
注:九江国科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三)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星火军工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锐成立日期2008年6月3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建业大街999号办公楼(第四层)地
4机械制造、销售;机电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军警防暴器材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发热包生产、销经营范围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研制生产销售特种弹药、引信及智能控制产品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国科军工持有其100%股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4年度
总资产11897.7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净资产3089.02
营业收入3414.90
净利润-1580.88
注:星火军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四)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新明机械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帆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
机械与电子产品及其它军民用产品的研究、加工、服务;物业管经营范围
理、房屋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研制生产销售特种弹药、引信及智能控制、导弹安全与控制模块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产品
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国科军工1725.0086.25%
郭凌90.004.50%
陈志跃60.003.00%
王强50.002.50%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石彪31.681.58%
李鸿斌21.661.08%
黄军华11.660.58%
肖志文10.000.50%
合计2000.00100.00%
2024年12月31日/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4年度
5(单位:万元)总资产27839.07
净资产13945.95
营业收入22399.99
净利润5676.35
注:新明机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五)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航天经纬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先聚成立日期1998年12月9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地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复合固体推进剂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发热包及装置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技术转让与服经营范围务;设备委托加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研制生产销售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产品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国科军工持有其100%股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2024年度
总资产55520.65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净资产33325.28
营业收入37616.37
净利润9752.41
注:航天经纬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对前述项目同比例提供借款;对全资子公司的
6借款利率为无息。募集资金借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上述子公司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将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前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五家军品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向下属五家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的实施和管理。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世超陈轶劭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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