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8证券简称:广钢气体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广钢气体大厦岭南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7
普通股股东人数2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4030477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403047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6.1092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6.109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贺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852578099.759617644980.2383145000.0021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852629599.759717644830.2383140000.0020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73852579599.759617644830.2383145000.0021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846854999.751917210790.23241151500.0157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852479599.759516576330.22391223500.0166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534937099.330648054580.64911499500.0203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9837336498.227116576331.65521178500.1177(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2024年度983198.166517211.718511510.1150
利润分配预案261807950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983698.222716571.655212230.1221
2025年度审计886463350
机构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4983798.227216571.655211780.1176年度日常关联336463350交易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会议议案1至议案7为普通决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4、议案5、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项表决,本次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
括: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井冈山市大气天
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姚展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昊臻、刘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