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巨芯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舒恺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增加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预计金额本次增加占同类2024年
2025年本次拟2025年1-7月实与2024年
后2025年业务比度实际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度原预增加预际发生金额实际发生度预计金例发生金
计金额计金额(未经审计)金额差异额(%)额较大原因向关联方出售上海新昇晶业务需求
商品或提供劳科半导体科06006000.58284.175.09增加务技有限公司
小计06006000.58284.175.09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BNL4JP9D注册资本57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6月13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4幢4注册地
层B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4幢4主要办公地点
层B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总主要财务数据资产81.83亿元,净资产66.2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36亿元,净利润-1.04亿元。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
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
2项目基本情况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序号关联人与公司关联关系
1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舒恺担任该公司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中巨芯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巨芯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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