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巨芯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岳承、张博文被保荐公司代码:688549重大事项提示
2026年上半年,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76.67%、72.75%
和772.09%,主要是报告期内,受益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市场对芯片等硬件需求也随之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提升。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电子特种气体二期及前驱体材料等产品仍未有效放量,产能利用率低等因素,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尚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批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6931.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307.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75.03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1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6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项目工作内容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
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
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
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期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
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
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平。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
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性。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履行信
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2项目工作内容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
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
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
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等息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要股东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充分信息披露。
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
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红和股份回购制度。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
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等方式,关注上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
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的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
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常;(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项。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出现该等事项。
行信息披露义务。
3项目工作内容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
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
风险事件;(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结;(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四)控股出现该等事项。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
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
见并披露:(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
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二)核心技术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员离职;(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出现该等事项。
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
现重大纠纷;(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
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
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表意见并披露:(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出现该等事项。
司法冻结;(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
过所持股份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保荐机构已督促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
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等情况。
4项目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
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
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协议,于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月14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2026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2026年4月17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6年4月22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和《国泰海通证券股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2026年5月16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2026年6月27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无
有)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51、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的电子化学材料主要面向集成电路、显示面板产业,此类产业具有技术革新频繁、迭代快速的特点,随着下游产业自身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对电子化学材料的纯度、金属杂质含量、颗粒数量和粒径等技术指标要求将不断提高,若公司无法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将导致公司产品的迭代速度落后于下游客户的研发进程,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下降,公司可能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核心技术研发与业务推进高度依赖专业技术及核心管理人才。报告期内,公司坚守“靠谱”核心价值观,践行“让靠谱值得”的人才理念,聚焦人才梯队建设与培养,结合上半年经营实际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环节精准发力,目前已形成一支专业能力突出、结构稳定的技术队伍,为业务平稳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尽管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激励保障机制,通过优化薪酬、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强化企业文化建设等举措提升了团队凝聚力,但行业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加快,受市场供需变化、同行业竞争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稳定性仍面临考验。
(二)经营风险
1、客户认证风险
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生产企业对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
体材料的产品质量与供货保障能力要求严格,供应商选择审慎,普遍采用认证采购模式,认证周期较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部分产品仍处于客户端验证阶段。
若上述送样产品的认证进度或公司现有产品在新客户端的认证进度不及预期,将导致新产品单位成本难以摊薄,并对公司产品品种的丰富及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多属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并由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运输管理等主管部门实施监管。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或员工因工作疏忽导致操作不当,存在受到主管部门处罚乃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3、产品质量风险
下游集成电路等企业对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的产品稳定性要求极高。
以集成电路晶圆加工生产线为例,电子湿化学品金属杂质含量达千亿分之一(10-11)级、电子特种气体金属杂质含量达百亿分之一(10-10)级,任何细微波动都
可能影响整条生产线的产品良率。同时,此类客户生产线价值极高,一旦因公司产品质量不稳定造成客户损失,公司将面临产品质量纠纷或诉讼,甚至承担巨额赔偿的风险。
4、环保风险
公司电子湿化学品的核心工艺为精密控制下的物理纯化工艺及配方性混配工艺,电子特种气体则以物理过程为主、少部分涉及化学反应,生产环节存在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严格,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将持续上升;同时,因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原因引发的环保事故,也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电子特种气体二期及前驱体材料等产品仍未有效放量,产能利用率低等因素,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尚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若公司无法弥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差距,将对公司业务拓展、收入增长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固定资产投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较高,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0734.32万元和
50891.45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1.03%和12.08%。报告期内,公司持
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扩大生产规模,但由于公司的生产线从投产至达到设计产能,需要经历较长的周期,若公司营收规模的增长无法消化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新增折旧,公司将面临业绩下降的风险。
3、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2503.29万元,为公司收购凯圣氟化学和博瑞电子产生的商誉分别为1767.87万元和735.42万元。公司下游
7行业长期处于增长态势,但短期需求呈现一定的波动性的特征。如果后续宏观经
济环境持续恶化或下游行业出现趋势性下降,使得凯圣氟化学或博瑞电子的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下降,亦或上述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产能爬坡或新增产品的客户认证进度不及预期,导致营收规模增长难以有效覆盖固定资产相关折旧摊销成本,则公司存在商誉发生减值的风险。
4、存货滞销和跌价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262.5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形成原因主要为博瑞电子部分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和前驱体材料产品仍处于市
场开拓阶段,营业收入较少,单位成本较高,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若未来下游行业市场景气度下降、市场价格下跌,或者公司投产的新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原值,公司可能会面临存货滞销和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公司目前以集成电路客户为主,显示面板与光伏等客户为辅。受益于下游消费电子、计算机、通信、汽车、AI 等终端应用领域需求的持续增长,全球半导体产业不断发展。然而,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地缘政治的影响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可能对上游半导体材料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结构性产能失衡,尤其在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的领域,同质化竞争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利于行业持久发展。因而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多元化是抗风险的主要途径。
(五)宏观环境风险
受地缘政治局势紧张、个别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全球贸易摩擦升级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发展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如国际贸易政策、关税、附加税、出口管制或其他贸易壁垒情况持续恶化,可能对半导体终端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传导至半导体产业供应链上游,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8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增减(%)
营业收入79875.5256656.6640.98
利润总额4255.33547.89676.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405.77813.7772.75
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845.2296.92772.09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375.847712.30-182.67净额本期末比上年末主要会计数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01734.63300339.530.46
资产
总资产421302.43415161.101.48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2026年1-6月2025年1-6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950.00557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950.005572.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00570.0007714.29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70.27增加0.20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280.03增加0.25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47.17减少3.73个百分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40.98%,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676.67%、72.75%和772.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益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市场对芯片等硬件需求也随之增加,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进而带动了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提升。
9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82.67%,主要系报告期内,为应对重要原材料大幅涨价对公司盈利产生影响,
提前采购原材料,导致本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相较上年有较大提升。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72.73%、72.73%和714.29%,主要原因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优势技术创新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
首先,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研发费用的持续投入为公司形成体系化的技术升级能力和打造不断深化的技术创新优势提供了重要保障。
其次,在技术成果方面,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也为公司积累了大量技术成果。
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公司已掌握产品制备技术、产品检验技术、包装物处理技术等电子化学材料的关键核心技术,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75项,其中发明专利64项(含美国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11项。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除承担4项国家级、10余项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外,公司技术及产品还获得中国化工学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集成电路创新联盟第四届
“IC 创新奖”—技术创新奖、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21 年度浙江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集成电路材料创新联盟五星产品证书、“中芯国际—系列产品(硫酸、氢氟酸、硝酸、氨水、氯气)批量供应五周年”、“华虹宏力—国产超纯电子湿化学品首家量产供应商系列产品合作八周年”等多项殊荣。
第三,高素质、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是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根本保障。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形成了深厚的人才储备。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784人,其中研发人员为79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0.08%,其中中高级工程师73名。研发人员专业覆盖面广,涵盖化工、电子、材料、物理、化学等专业领域。
10最后,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公司已实现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部
分前驱体材料的成熟量产,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集成电路高端市场领域,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力。
(二)产品品类丰富优势
公司业务已涵盖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业务板块,产品包括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盐酸、电子级氨水、缓冲
氧化物刻蚀液、硅刻蚀液、高纯氯气、高纯氯化氢、高纯六氟化钨、高纯氟碳类
气体、HCDS、BDEAS、TDMAT 等多种产品品类,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生产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以及前驱体材料的企业之一,具备产品品类丰富的优势。
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领域客户对于电子化学材料的需求具有多样化、分散化的特点。公司可根据下游客户在不同工艺环节对于电子化学材料的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的产品品种、规格等,搭配与产品相适应的供应模式,为客户提供专业整体解决方案,能够减少客户的采购流程及成本,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品质管理优势
在品质管理方面,公司通过 SGS 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成功导入半导体行业的管理方法,并配备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发生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光腔衰荡光谱仪等高精度分析检测设备,对品质的要求融入到产品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依托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产品性能稳定、品质卓越。
(四)客户资源优势
电子湿化学品和电子特种气体具有技术要求高、功能性强、产品随电子行业
更新快等特点,且产品品质对下游产品的质量和良率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生产企业对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的质
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常采用认证采购的模式,需要通过需求对接、技术指标比对、现场稽核、送样测试、小批试用、批量供应、
应用支持等严格流程。同时,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在下游客户的生产成本占比相对较小,但测试成本较高,一旦与下游企业合作,就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会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客户壁垒。
11公司产品凭借优良的性能及良好的服务取得了各大客户的认可,在行业内拥
有较高的产品认可度,与各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较高的客户黏性。公司的电子湿化学品已获得了中芯国际、华虹集团、台积电、SK 海力士等多家知名的半导体企业的认可;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也已陆续进入
如中芯国际、华虹集团、SK 海力士、日本铠侠、上海华力、士兰微等主流客户
的试用与供应阶段。优质的客户资源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和盈利水平等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后续业务的持续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骨干成员在研发、管理、营销和生产等方面拥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凭借多年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经验,其引导着公司进行产品开发及工艺持续提升、销售网络建设、客户端应用支持等工作的开展。
公司在重视产品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的同时,在生产管理方面不断学习日韩、欧美、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严格生产管控,做到产品质量和生产流程的精益求精。因此,公司的产品质量等级在业内保持领先优势。此外,公司秉持团队合作、利益共享的理念,通过股权激励、合理的岗位和薪酬设计等方式将核心团队紧密团结起来,为公司构建起了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2751.474059.64-32.22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2751.474059.64-32.22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3.447.17减少3.7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75项,其中发明专利64项(含美国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11项。公司具体知识产权获取情况如下:
类别2026年1-6月新增累计数量
12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211264
实用新型专利--1111合计3212375
注:上表中累计获授权专利75件,其中8件专利因专利权到期终止,故有效授权专利为67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新增业务。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9月1日本次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91307.24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30675.03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0632.21
二、募集资金净额180675.0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16021.30
本年度使用金额19786.93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30950.09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95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147.98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注]20063.74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51103.48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与
13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31039.74万元,系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的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余额30950.09万元、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9.65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有2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报告期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末余额中巨芯科技股份有
招商银行衢州分行5709005856100000.21使用中限公司中巨芯科技股份有
招商银行衢州分行5709005856105180.03使用中限公司中巨芯科技股份有
招商银行衢州分行5709005856100010.29使用中限公司中巨芯科技股份有
招商银行衢州分行5709005856100020.08使用中限公司中巨芯科技股份有
温州银行衢州分行90100012019003105991.56使用中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中巨芯科技股份有
有限公司衢州衢化12092800292002775200.98使用中限公司支行中巨芯科技股份有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5847384494000154.70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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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衢州分行9010001201900050175275.31使用中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浙江凯圣氟化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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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衢州分行33080410600000410941464.75使用中技有限公司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15(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曹岳承张博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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