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证券简称:瑞联新材公告编号:2026-02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实施方式
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总会计师组织财务部进行具体的实施和管理。
3、投资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控风险、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即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3、审慎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谨慎操作,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严格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有效开展、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6、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
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