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对外部审计机构执业全过程实施监督,切实履行对审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现将2025年度对容诚事务所的监督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3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2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充分核查后,同意其续聘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续聘容诚会计
1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年度,容诚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开展全面、系统的审计工作。
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不仅完成了合并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的常规审计,还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等重点事项实施专项核查,并出具相应专项核查报告;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行业属性,确定审计重点领域、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充分获取审计证据。
经审慎审计,容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1167号)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1360 号),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执业期间,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独立性、财务报表审计相关责任、审计计划的范围与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
事项、初审意见等核心内容,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及时、充分、有效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从资质审查、审计过程督导、审计报告审阅等多维度开展工作,全程监督容诚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执业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格开展资质审查,保障审计机构执业能力
2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执业资质、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核心团队专
业能力、诚信执业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核查与评价。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执业团队专业素养良好,过往审计工作质量可靠,与公司无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联关系,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完全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基于上述核查结果,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审计过程督导,做好各环节沟通协同
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审计委员会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容诚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多次召开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计划、审计范围界定、重要时间节点安排、项目人
员配置、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审计工作要求。
在审计执行阶段,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高效开展,保障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按时合规披露。
在容诚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审计报告初稿,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缺陷排查等方面的说明,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慎审阅审计报告,确认审计结论公允性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
编制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审慎、细致的审阅。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3控制,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
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四、总体评价与结论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通过资质审查、过程督导、报告审阅等全程工作,对容诚事务所的审计执业活动实施了有效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独立的执业立场,恪守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专业的业务素质和高效的执行能力;其审计程序执行规范、审计证据获取充分、审计结论客观公正,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核查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内容完整、意见明确、披露及时,能够为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提供可靠的审计意见。
综上,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2025年度的审计执业工作表示认可,认为其已勤勉尽责完成约定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相关职责。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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