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2证券简称:航天南湖公告编号:2025-009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
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利润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3年度)
销售费用8277008.54-3226663.155050345.39
营业成本483462940.923226663.15486689604.0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