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提名郭昱女士、邱自学先生、王明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昱女士、邱自学先生、王明
喆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同时,郭昱女士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郭昱女士、邱自学先生、王明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