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8证券简称:国盛智科公告编号:2025-006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亦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3年(经审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计)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
2024年上市公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
司(含 A股、B 涉及主要行业 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股)审计情况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1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已完结(天健需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东2024年投资者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华仪电气承担连海证券、天健3月6日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带责任,天健已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按期履行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何时开始何时成为何时开始近三年签署或复在天健会为本公司项目组成员姓名注册会计从事上市核上市公司审计计师事务提供审计师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所执业服务
项目合伙人李正卫2006年2004年2006年2022年天普股份、理工
2能科、晨光电
缆、众鑫股份、
国盛智科、西大门等
天普股份、理工
能科、晨光电
签字注册会李正卫2006年2004年2006年2022年缆、众鑫股份、
计师国盛智科、西大门等翁学徒2020年2016年2016年2025年无项目质量控石怡弘2007年2011年2017年2025年九州一轨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有所增加,主要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人员成本等增加导致审计成本增加。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3(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