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证券简称:海目星公告编号:2025-03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6元,共计募集资金72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13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2230.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908.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3-73号)。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4908.79
项目投入 B1 65653.7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32.77
项目投入 C1 0.00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95
项目投入 D1=B1+C1 65653.7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833.72
销户转出 E 500.22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588.5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588.59
差异 H=F-G 0.00
(二)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号文),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9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019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76976.6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523023.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1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4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524号)。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1052.30
项目投入 B1 9309.0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B2 248.66
额 永久补流 B3 30000.00
临时补流 B4 20000.00
项目投入 C1 7983.99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0.82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流 D1 0.00
归还临时补流 D2 14000.00项 目 序号 金额
置换投入 D3 38449.88
项目投入 E1=B1+C1+D3 55742.8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E2=B2+C2 379.48
额 永久补流 F1= B3+D1 30000.00
临时补流 F2=B4-D2 6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G=A-E1+E2-F1-F2 9688.8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H 10056.20
差异[注] I=G-H -367.31
[注]:差异367.31万元:其中397.90万元系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另30.59万元系募集资金到账时承销商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进项税税金(非发行费),故导致差异。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9月1日,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蛇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1月26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3月22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3月29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8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莲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
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10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使用31052.30万元
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为方便募投项目的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7904007880130000108817.54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030042275880.89活期募集资金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75591947311050554.06活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
63228486327.81活期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
4425010000080921788822.25活期
行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443066144013002219923254.32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15811168686888119.88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811030101190054108542.58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811090101370127485748.98活期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833001880001341290.28活期
合计588.59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7559194731100011.31活期
上海银行深圳前海分行030059215376.80活期
浦发银行深圳莲塘支行79500078801400000201134.22活期
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4425010000080000634547.63活期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44030410600001251923555.53活期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44030410600001424942575.58理财
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营业部40000272192007149751408.30活期
中信银行江门分行8110901011701774241781.50活期
成都银行东部新区支行10013000012282801545.33活期
合计10056.2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449.88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2.64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38822.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001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8449.88万元已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372.64万元(不含增值税)不再置换,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上述已审议的额度内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附表1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4908.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653.7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截至期末投入进本年度实现的项目可行性是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分变更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度(%)(4)=效益否发生重大变
投资总额额投入金额(1)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如有)差额(3)=(2)-(1)(2)/(1)[注1]化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是
否60900.0028119.2528119.2528118.65-0.60100.002022年6月43696.49否
扩建项目(江苏)[注1]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是
否17689.5417689.5418918.241228.70106.952022年9月4340.94否
扩建项目(江门)[注1]激光及自动化装备
否19100.0019100.0019100.0018616.81-483.1997.47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80000.0064908.7964908.7965653.70744.91101.1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00.22万元(含利息)补充永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计算期内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95424.81万元,
2023年至2025年6月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合计确认收入318471.24万元,年均营业收入127388.50万元,已达到预期效益。附表2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1052.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83.9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5742.8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年度实项目可行性目,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入进度(%)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2)额的差额(3)现的效益
=
(2)-(1)(4)=(2)/(1)预计效益态日期大变化
有)西部激光智能装备
制造基否90000.0040000.0040000.006762.2527593.67-12406.3368.982026年不适用不适用否
地项目(一期)海目星激光智造中
否55000.0031052.3031052.301221.7428149.22-2903.0890.652024年34505.18是[注2]否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51430.003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100.00
合计196430.00101052.30101052.307983.9985742.89-15309.4184.8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38449.88万元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5年1-6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上述已审议的额度内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1、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使用31052.30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2]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投入后首年营业收入预计达24000.00万元,2025年上半年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合计确认收入34505.18万元,已达到预期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