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证券简称:海目星公告编号:2026-027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结项*鉴于上述项目结项后无节余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无需董事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10196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01052.3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4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号文),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9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019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76976.6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523023.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1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4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52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0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为方便募投项目的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序项目投资募集资金拟募集资金累计项目名称已投入比例号总额投入金额已投入金额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
153020.1440000.0039515.0598.79
造基地项目(一期)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
239000.8531052.3031052.32100
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0000.0030000.0030000.00100
合计122020.99101052.30100567.3799.52
注: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保荐人对公司该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已建设
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定将上述项目结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结项名称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结项时间2026年5月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4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39515.05万元
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2758.49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0万元
注:
1、“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指募投项目中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款项金额为2758.49万元,其中,可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部分为1197.36万元,剩余1561.13万元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项目建设中。
因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账户余额之和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指上述“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用募集资金支付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情况。待结清待支付款项后,募投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无节余资金。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将继续用于支付已签订合同但未到支付条件的工程结算款项。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存放、管理,直至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完毕待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待结清全部款项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