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
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神
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航天软件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航天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于2001年成立,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以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其他十三家成
员单位共计十四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65亿元。
企业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01至03层,07至09层法定代表人:史伟国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5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911P
股东情况: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65亿元,其中: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4.20%;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4.56%;中国空
间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0.92%;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0.01%;航天动
1力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9.10%;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出资占比7.29%;中
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5.46%;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2.73%;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1.82%;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
究院出资占比1.82%;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68%;航天长征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8%;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出资占比0.48%;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5%。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
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
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
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协议的有效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即2022年7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其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
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应具有竞争力。
2*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综合授信服务
*财务公司将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授信合同中对于投授信额度及其分配的约定,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保函、保理、融资租赁以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计算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利率应具有竞争力。
*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利率及费率标准需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
定的收费标准,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要求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统建设,加强对公司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
(4)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的要求,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
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之前,双方需进行协商并签订独立的协议。
*就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需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金融服务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依据并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存在与本协议约定相冲突的部分,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但不影响未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其他约定的效力。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财务公司的支付利息及收取费用的标准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
规定的标准,且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三、协议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支付的年初余本年增本年减年末余收取的
项目名称利息、额加少额利息手续费
一、存放于航天科
技财务有限责任公14662.42154556.19151832.5417386.07115.044.77司存款
二、本公司向财务
700.00200.00700.00200.00-7.54
公司贷款
(一)短期借款700.00200.00700.00200.00-7.54
(二)长期借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7386.07万元;
4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上述存、贷款业务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良好,未出现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2024年公司采取了资质审查、现场调研、资料查阅及律所查证四种方式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了《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公司得出以下结论:1、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2、财务公司已构建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能较好地控制风险;3、在评估过程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金融监管机构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要求;4、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关联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二)风险防范情况
公司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是财务公司优先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
针对以后可能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制定了《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五、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将关于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师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5]100Z0650号),认为:“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航天软件
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与航天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与航天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条款完备,履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的分析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财务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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