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3证券简称:航材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
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536203630.05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484850.51元后,2025年实现可
供分配利润481718779.5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506108414.41元。
1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持续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528元(含税)。截至
2026年3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35875股后的股本为448464125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96545356.83元,占公司2025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04%,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8.01%。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00247856.83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03702500.00元)占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7.35%。
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0247856.832169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6203630.05587608772.6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506108414.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17147856.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61906201.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17147856.83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否
2现金分红比例(%)
74.2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492414119.2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5790247529.0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
入比例(%)8.5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
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否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警示的情形备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股规则》第12.9.1条“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同意方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3(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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