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6证券简称:吉贝尔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8
普通股股东人数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364521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364521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8.4207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420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耿仲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结合
网络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翟建中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3598294299.65613873870.2838818500.0601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3606146099.71363882190.284525000.0019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2普通股13606257399.71443848870.282047190.0036
4.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3567266699.42877766130.569129000.0022
4.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65943695.53007766134.453329000.0167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590422399.59845432370.398147190.0035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3574069899.47857078810.518736000.0028
3(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8720271.644338821928.174225000.18153《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98831571.725038488727.932447190.3426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4.01《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59840843.428377661356.361229000.2105酬的议案》4.02《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59840843.428377661356.361229000.2105薪酬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82996560.233154323739.424347190.34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3、议案4.01、4.02、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
单独计票;
3、审议议案4.02时,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耿仲毅、俞新君、张春、胡涛已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笑梅、张莎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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