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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

(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孚能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13393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90 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78085_B01 号验资报告。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6480253.0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1股)1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239888.04万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792.8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39888.0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215.70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792.8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8987.0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2541.24

注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

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8379.97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985.1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19660.58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8687.2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985.16

自有资金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94.6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8379.97

注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

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2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募集资金管理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之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公司已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并与华泰联合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保荐协议,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吴证券承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11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

3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赣州蓉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等7

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 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 3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赣州年产 30GWh 新能源电池项

目(一期)”和“年产 3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均拟使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2631.45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等

2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孚能科技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4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3年初始存放金银行名称账号12月31日余存储方式额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503010100100268000164061.4890.40活期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21230100100331162164061.481.24活期

海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403710100100355180-10912.94活期

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466374775181-1032.61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10320201040231695-18979.41活期理财产品专

招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612900575710704-1469.21用结算账户理财产品专

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381006710011000095180-55.44用结算账户

合计328122.9632541.24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8122.9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3初始存放金存储方银行名称账号年12月31额式日余额

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36689999101100015707440000.0040677.72活期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503010100100351682245997.1171.68活期

中国银行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20375497206042000.00123.95活期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321230100100410956--活期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391190100100187401-67526.40活期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503020100188881566-49980.22活期

中国银行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194757620924--活期

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225006400641000004--已销户

5截至2023

初始存放金存储方银行名称账号年12月31额式日余额

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1307023019200344058--已销户

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176769110711--已销户

交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342006010013000574267--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12636201040017721--已销户

兴业银行芜湖青山街支行498020100100169529--已销户

合计327997.11158379.97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7997.1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921.23万元。以上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991号);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

7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8月2日,公

7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5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全部赎回。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暂

8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已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3年

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和扣除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尚未兑付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IPO 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项,因公司 IPO 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决定将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的 IPO 募集资金余额 47792.83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万元已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 30GWh 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 3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

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11215.70万元,已开具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24.36万元。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

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保证金等额置

10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18687.27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经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65262.90 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 30GWh 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 3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详见附表

3《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5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上述进行追认的现金管理行为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11现金管理方式,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追认,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孚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孚能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上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经全部赎回。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追认,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12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13(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沈晓舟张东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4附表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322450.7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948.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9888.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项目达可行已变更项本年是否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投入进度到预定性是目,含部募集资金承本年度投入度实达到承诺投资项目总额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可使用否发分变更诺投资总额金额现的预计

(1)(2)(注1)金额的差额(4)=状态日生重(如有)效益效益

(3)=(2)-(1)(2)/(1)期大变化

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2023年不适不适

无283682.66262450.73262450.7334948.55179888.04-82562.6968.54否

(孚能镇江三期7月用用工程)补充运营资金项不适不适

无60000.0060000.0060000.000.0060000.000.00100.00不适用否目用用

合计343682.66322450.73322450.7334948.55239888.04-82562.6974.4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5本期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为0,具体情况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47792.83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形成原因:

1、近两年来,国内动力电池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产设备在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因此公司在建设“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时基本采用国产设备替代此前计划的进口设备,减少了设备投资支出。

2、募投项目中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次建设过程中尚未发生重大预料之外事项。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坚持合

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费用开支。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累计已投入金额 179888.04 万元;同时还存在已开具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 11215.70万元,已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24.36万元)未到期,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6附表2: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325648.0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60.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5262.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60.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1.46%项目项目截至期截至期末累计达到可行末投入本年是否

已变更项目,截至期末累投入金额与承预定性是承诺投资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进度度实达到含部分变更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可使否发

目诺投资总额总额投入金额(1)金额(%)现的预计(如有)(2)(注1)差额用状生重

(4)=效益效益

(3)=(2)-(1)态日大变

(2)/(1)期化

详见附表3:

高性能动力变更募集资不适不适不适已变

392000.0011036.5611036.5611036.5611036.560.00100.00

锂电池项目金投资项目用用用更情况表赣州年产

2025

30GWh 新能 不 适 不 适

/不适用132631.45132631.45326.92326.92-132304.530.25年2否源电池项目用用月

(一期)

年产 30GWh动力电池生2025不适不适

产/不适用132631.45132631.4522.5622.56-132608.890.02年2否用用基地项目(一月期)科技储备资不适不适不适

/60000.0050000.0050000.008274.558274.55-41725.4516.55否金用用用

17合计452000.00326299.46326299.4619660.5819660.58-306638.8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本期存在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金使用情况”。

本期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为0,具体情况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累计已投入金额 19660.58 万元;同时还存在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 18687.27 万元)未到期,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赣州年产 30GWh 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 3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属于建设初期,处于选择确定设备供应商阶段,设备等尚未采购到位,因此募集资金使用较少。上述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建设,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18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本年度实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截至期末计划累实际累计投投资进度(%)变更后的项目际投入金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募集资金总额(1)计投资金额入金额(2)(3)=(2)/(1)额态日期效益效益生重大变化高性能动

赣州年产 30GWh 新

力锂电池132631.45132631.45326.92326.920.252025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能源电池项目(一期)项目

年产 30GWh 动力电 高性能动池生产基地项目(一力锂电池132631.45132631.4522.5622.560.022025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期)项目

合计—265262.90265262.90349.48349.4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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