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7证券简称:孚能科技公告编号:2025-023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年4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正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第 1 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亏损,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为实现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2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第3页会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期无可归属得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4页《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