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纪伟先生、独立董事汤一诺先生
及董事陶凯先生3位成员组成,并由会计专业人士王纪伟先生担任召集人。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
5月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第三届独立董事。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其中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
立董事饶静女士、独立董事王纪伟先生及董事左梁先生3位成员组成,并由会计专业人士饶静女士担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目录
序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号决议
沟通2024年度预审计工作情况、年度审计范围、人
2025年1月2024年度审计工作第不适
一员安排及分工、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预审中发
20日一次沟通会议用
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相关事项
2025年4月2024年度审计工作第沟通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总体不适
二
10日二次沟通会议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用
第1页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2通过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3通过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
2025年4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三18日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通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7通过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8通过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2025年5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聘任谭明添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四1通过
7日会第一次会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2025年8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通过五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1日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新增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3通过度的议案》
2025年10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六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月22日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通过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通过
2025年1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金的议案》
七月3日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3通过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4通过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为保证
第2页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执行年度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等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第3页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
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成果等情况,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