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是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
的独立董事汤一诺。2025年度,本人作为孚能科技董事会的第二届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汤一诺,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康奈尔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美国匹兹堡大学企业管理战略博士。2008年至2010年,担任通用电气集团市场分析以及兼职研究顾问;2015年至2020年,担任香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战略系助理教授;2018年至2020年,担任财新智库,财新集团经济专家顾问;2020年至2021年,担任字节跳动战略管理研究院高级专家战略顾问;2021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企业战略学助理教授;2022年6月至2025年5月,担任孚能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第1页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4次,实际参加董事会4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4次;应出席股东会2次,实际出席股东会2次。
此外,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应召集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实际召集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实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无缺席会议情况。
本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控、年审事项进行了沟通,包括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对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了讨论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各项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地完成。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第2页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听取各方声音和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触发收购相关董事会决策程序。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本人对公
第3页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原公司财务负责人段晓军先生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谢勇先生、YUWANG(王瑀)先生、曹限东先生、洪素丽女士、董立刚先
第4页生、左梁先生、姜开宏先生、沙俊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浩先生、饶静女士、马增胜先生、高镇海先生、王纪伟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董事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审议程序,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第5页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汤一诺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