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是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
的独立董事杨小强。2025年度,本人作为孚能科技董事会的第二届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杨小强,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1995年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担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2024年6月至2025年
5月,担任孚能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第1页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4次,实际参加董事会4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4次;本人本年应参加股东会2次,实际参加股东会2次。
此外,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召集并参加了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应召集并参加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参加了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应参加的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无缺席会议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关于公司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并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同时与公司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保持联系,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交流沟通,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第2页境等方面的汇报。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人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触发收购相关董事会决策程序。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
第3页违法违规情形。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原公司财务负责人段晓军先生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谢勇先生、YUWANG(王瑀)先生、曹限东先生、洪素丽女士、董立刚先
生、左梁先生、姜开宏先生、沙俊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浩先生、饶静女士、马增胜先生、高镇海先生、王纪伟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4页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董事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审议程序,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5页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小强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