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李旭冬召集并主持。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控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7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10,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54,670.9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8,596,978.21元)的比例为30.20%。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陈建春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