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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玛智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8 00:00 查看全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被保荐公司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1437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琨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10-56051437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犇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11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14号文”批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玛智控”)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00万股。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3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8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7.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860.11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3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协助、督促上市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求,并确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求,并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本规则下的各项义务。已明确知晓其在相关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督促上市公司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

2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

完整、及时、公平。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已对当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件的制作提

1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供必要指导和协助,并确保内容简明易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已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

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协助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要信息。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督促相关主体对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

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进行充分信

人、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息披露;已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

3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

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及时、充分履行承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诺;未发现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

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

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的,保荐人和保荐的情形。

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督促上市公司建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积极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

4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

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积极回报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投资者。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持续关注上市公

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解;已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

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

5资料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

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保荐人、保荐代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表人应当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发表意见予以说明。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未出

6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现严重异常波动。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督促控股股东、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控股股东、实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

7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诺。本持续督导年度内,前述主体减持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

情况合规,对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等情况。

影响。

2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关注上市公司使用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持续关注上市公

8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

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天玛智控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系受煤炭行业周期

性调整及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影响,公司主要客户投资决策趋于审慎,资本开支收紧,公司产品市场总需求降低。同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主动调整价格策略,以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定价巩固市场份额,导致公司收入规模收缩,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下降。在上述因素影响下,公司的净利润有所下滑。如果市场总需求持续降低,公司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巩固和强化自身优势地位,存在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战略,二十余年来已形成较为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沉淀,推动了企业高质量发展。随着 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加快与采矿技术深度融合发展,2025年煤矿无人化智能开采领域变革持续深化,公司的技术及产品也需要同步迭代升级以适配行业发展需求。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及产品发展方向、及时满足客户有效需求、聚集和稳定

核心专业技术人才、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并优化改进创新方法,则无法实现持续的创新突破并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存在技术及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力下降风险

公司多年深耕煤矿无人化智能开采领域,技术水平、市场销售及产品应用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国家支持煤矿智能化发展一系列政

3策的颁布和实施,为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但近年来国

内外厂商纷纷加速布局进入市场,行业市场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巩固和强化自身技术、产品及服务的优势地位、持

续提升产品质量、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存在客户流失,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煤炭企业,客户总体信用情况良好,长期以来合作关系稳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33318.3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7.98%,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好。但如果公司未来应收账款管理机制未能持续优化、催收力度不足,或者受行业景气度波动等因素影响,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现金流状况恶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足额收回应收账款,进而产生坏账损失,对公司现金流稳定性和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煤炭需求和价格呈周期性波动,行业景气度容易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处于煤炭行业的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领域,虽不与煤炭价格行情的常规波动直接关联,但受我国煤炭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及煤炭企业资本开支影响较大,因而煤炭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会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未来若煤炭行业出现周期性不利波动,公司主营业务将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持续落地见效。煤炭作为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基础能源,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撑工业生产和民生需求等方面,继续发挥着“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关键作用,但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依然面临不少内外部挑战。一方面,新能源行业持续快速发展,替代效应逐步显现;另一方面,煤炭进口量保持一定规模,叠加国内煤炭市场供需格局调整,共同推动国内煤炭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如果煤炭企业整

4体经营效益大幅下降,或受行业景气度、资金状况等因素影响导致煤矿智能化建

设推进节奏放缓,可能会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产业发展风险

为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公司通过全面构建战略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充分利用机、电、液、软、控一体化的技术积淀和人才梯队优势,积极拓展新兴产业领域,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落地实施,进一步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巩固并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鉴于新产业拓展过程中面临的市场培育周期长、技术适配难度大等问题,以及投资并购环节的整合复杂性,叠加宏观经济环境的多重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存在产业发展进度不及预期、募投项目建设与效益释放未达预期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天玛智控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本报告期比上年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度2024年度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618297669.841860803843.98-13.03

利润总额102230780.59380437145.85-7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835305.22339575125.92-7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2333251.79310937489.07-73.5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456939.22366508518.00-42.31本报告期末比上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01565009.674344478914.04-0.99

总资产5850391288.595829174422.680.36

2025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78-70.51

5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78-70.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90.72-73.61(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88.02减少5.7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927.35减少5.43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698.32减少0.63个百分点

2025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7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73.52%,系受煤炭行业周期性调整及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影响,公司主要客户投资

决策趋于审慎,资本开支收紧,公司产品市场总需求降低。同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主动调整价格策略,以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定价巩固市场份额,导致公司收入规模收缩,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2.31%,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70.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73.61%,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致力于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的发展和突破,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多年来积累并逐步形成了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高水基液压技术两大核心技术引擎,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无人化智能开采感知控制技术平台、工业互联网架构本质安全型工控平台、高压大流量液压控制技术平台、数

字比例控制技术平台、特种无人机及机器人控制技术平台和智能净水技术平台等

六大技术平台,形成了公司机、电、液、软、控的一体化无人化智能开采的成套控制技术体系。研发了以无人化开采工艺技术、采煤工作面智能感知导航定位技

6术等为主的20类68项核心技术,成功取得了一系列发明专利、技术奖项、产品认证,并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建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的创新提供了完善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先后承担了32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首创了“有人巡视、无人操作”的远程干预式智能化采煤模式和“地面规划采煤、装备自动执行、面内无人作业”的无人化采煤新模式,取得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截至2025年底,公司有效授权专利857项(含374项国内发明专利和28项境外专利),软件著作权累计达320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4项、中国专利奖优秀奖2项、省部级奖项84项,牵头或参与起草了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3项、行业标准29项,在技术突破上始终保持行业前列,推动行业在液压支架控制技术、泵站控制技术等装备控制技术方面取得快速发展,引领了我国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发展方向。

(二)人才优势

公司始终追求无人化智能开采,成立之初是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的开采研究所从事采煤工艺和自动控制的业务转移而来,核心技术团队经验丰富,在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领域具有深厚的从业经验。目前公司拥有一支235人的煤矿智能开采技术方面的研发专家队伍,涵盖机械、电气、液压、软件四大专业,研发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74.04%,具备多年从事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的研究开发、装备研制和项目实施经验。

截至2025年底,公司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1人,正高级职称16人,公司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全体员工比例提升至44.08%。“煤炭智能化无人开采创新团队”于2017年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是国家无人化智能开采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创新团队,为无人化智能开采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产品先进性优势

公司在发展的每一个时期都紧抓行业机遇,引领煤矿开采技术的发展,多次

7实现“国内首次”,开创市场技术和应用新局面,引领了我国煤矿无人化智能开

采技术的发展方向。2008 年,公司首次研制成功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 SAC型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整体达到国际先进,部分达到国际领先;2014年,开创我国较薄煤层国产装备无人化开采的先河;2017 年,国内首套 630L/min 成套集成供液系统研制成功,在神东开始推广应用;2018年,首套纯水介质产品示范应用,开创煤矿绿色智能开采新局面;2021 年,首套 1250L/min 乳化液泵成功应用,完成了数字液压阀系统和高端智能制造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布局;

2023年,首创“地面规划采煤、装备自动执行、面内无人作业”无人化采煤新模式,为综采无人化采煤提供首套工业化常态化应用解决方案,在山东、陕蒙、山西、四川等区域十余个薄及较薄煤层矿井实现常态化应用;2024年,自主研制用于世界首个 10m 超大采高综采工作面的高端大流量乳化液泵站暨成套智能

集成供液系统,在陕煤集团曹家滩煤矿成功投入使用,三大系统融合程度和成套解决方案较同类产品具有明显优势;2025年,首创了“自主采放、远程干预、虚实映射、无人作业”的智能采放新模式。

(四)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公司通过自身的创新技术和优质产品为煤矿向智能化方向的转型升级和高

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多次实现“国内首次”,引领了我国煤矿无人化智能开采技术的发展方向,特别是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的国产化实施和国内首套产品的应用,打破了国外技术的长期垄断,为我国煤炭行业解决了一项长期制约自动化发展的重大难题,在行业内获得了广大煤矿用户的认可,建立了天玛电液和天玛智控的品牌认知,培育形成了一批忠实的用户。先进的技术与产品,不断巩固了天玛智控的行业地位,增强了用户的信赖,形成了正向反馈,使天玛智控成为煤矿开采生产力发展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在行业内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

截至 2025 年底,天玛智控 SAC 型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累计在 400 余个大型煤矿应用了1313套。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确定的71处(含5处露天煤矿)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中,39处由天玛智控提供技术支撑,占比55%。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19处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典型案例,

8其中11处应用公司解决方案和产品,占比57.9%。2024年全国煤矿采煤工作面

智能创新大赛评定智能采煤工作面74个,天玛智控为34个获奖工作面提供技术支撑,占比46%,支撑获奖工作面特等奖8个,占比50%,一等奖7个,占比

42%,二等奖13个,占比59%。2025年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

了第二批智能化试点推广煤矿,全国共19处煤矿达到了预期效果并成功入选,天玛智控为其中7处煤矿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持,行业占比最高。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品牌建设,荣获“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四级标准认证”“国资委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北京市绿色工厂”和“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等称号,并于2024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5年被评为北京市两业融合试点企业(领跑型)。这些荣誉从不同维度体现了天玛智控在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发展以及质量提

升等方面的突出成果,彰显了天玛智控在技术创新、改革发展、ESG 实践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2025年度,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项。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5年度,公司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24388833.52154791322.93-19.64

资本化研发投入0.000.00-

研发投入合计124388833.52154791322.93-19.64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7.698.32减少0.6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00.00-

公司2025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减少0.6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73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77项,境外专利

14项,实用新型专利48项,外观设计专利34项),登记软件著作权52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效授权专利857项(含374项国内发明专利和28

9项境外专利),软件著作权累计达320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208980000.00

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65644216.9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账金额2143335783.02

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734641.85

其中: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值税)10520962.61

以前年度置换预先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值税)4213679.24

减:募集资金项目支出904030779.09

其中:以前年度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93052789.98

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50078590.05

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60899399.06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86052985.24

减: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5500000.00

其中:以前年度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7000000.00

本期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8500000.00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4454111.60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1238215.22

本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215896.3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977471488.44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0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2025年质押、冻结

序号名称/姓名职务(万股)及减持情况

1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4480.00-

2刘治国董事长--

3李明忠董事、总经理

4张良董事1074.00-

5李凤明董事--

6王克全董事--

7田成金职工董事--

8栾大龙独立董事--

9黎晓光独立董事--

10尹美群独立董事--

11陈绍杰独立董事(离任)--

12肖明独立董事(离任)--

13黄曾华副总经理--

14庞奇副总经理--

15杨帆副总经理--

16王绍儒董事会秘书--

17毕铁映总会计师--

18张龙涛副总经理(离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减持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张良通过智诚天玛间接持有公司3090000股,直接及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13830000股,报告期内未增减持;

2、公司职工董事田成金通过元智天玛、智诚天玛间接持有公司2580000股,报告期内未增减持;

3、公司副总经理黄曾华通过元智天玛、智诚天玛间接持有公司2670000

11股,报告期内未增减持;

4、公司副总经理杨帆通过元智天玛间接持有公司240000股,报告期内未

增减持;

5、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绍儒通过元智天玛间接持有公司2790000股,报告期

内未增减持;

6、公司总会计师毕铁映通过元智天玛间接持有公司360000股,报告期内

未增减持

7、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龙涛通过元智天玛间接持有公司2040000股,报告期内未增减持。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2025年,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

比下降7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73.52%,系受煤炭行业周期性调整及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影响,公司主要客户投资

决策趋于审慎,资本开支收紧,公司产品市场总需求降低。同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主动调整价格策略,以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定价巩固市场份额,导致公司收入规模收缩,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下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波动系受上述因素影响所致,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相关风险。

12(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琨杰钟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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