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独立董事栾大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栾大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栾大龙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提名杨克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克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是否存在在上市公原定任期离任具体职务未履行完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司及其控
到期日原因(如适用)毕的公开股子公司承诺任职
独立董事、否,不存战略委员会公司股东会在未履行
委员、审计选举产生新2027年11个人完毕的公栾大龙否不适用委员会委任独立董事月18日原因开承诺员、提名委之日(含增持员会委员承诺)
1(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栾大龙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栾大龙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栾大龙先生仍将依据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栾大龙先生将依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董事会运行及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大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栾大龙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栾大龙先生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控股股东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杨克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杨克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提名杨克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克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若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克虎
2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选举杨克虎先生担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担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序号专门委员会名称召集人委员召集人委员
李明忠、张良李明忠、张良
1战略委员会刘治国李凤明、王克全刘治国李凤明、王克全
栾大龙、黎晓光黎晓光、杨克虎
栾大龙、黎晓光黎晓光、田成金
2审计委员会尹美群尹美群
田成金杨克虎
3提名委员会刘治国栾大龙、黎晓光刘治国黎晓光、杨克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3附件:
杨克虎个人简历
杨克虎先生,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电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3年7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工智能学院教授、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克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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