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三、附件……………………………………………………………第13—16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3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4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15—16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940号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杭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杭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杭华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杭华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6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杭华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华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2页共16页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3 元,共计募集资金426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87.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952.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06.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746.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12月4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第3页共16页一、募集资金总额4264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5893.83
二、募集资金净额36746.1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5918.18
本年度使用金额8357.18
现金管理金额10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1.74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724.50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1839.42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6032.9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9月2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1月25日与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9月28日与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第4页共16页(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12月4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账户状态中国工商银行股杭华油墨股份
份有限公司杭州12020211298003016085059.04使用中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杭华油墨股份
限公司杭州经济811080101220228181543.87使用中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湖州杭华功能
限公司杭州经济8110801013002281712617.61使用中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湖州杭华功能
限公司浙江省分331066110013000384496312.46使用中材料有限公司行营业部
合计6032.9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12月4日
第5页共16页计划进行现金董事会审议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管理的金额通过日期
用于购头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
22000.00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2024-12-232025-12-222024-12-20
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
用于购头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
10000.00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2025-12-232026-12-222025-12-23
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12月4日受托产品产品购买起始截止归还尚未归还预计年化收利息委托方银行名称类型金额日期日期日期金额益率金额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杭华油中国工保本法人人墨股份商银行浮动
民币结10000.002025-12-302026-2-2不适用10000.000.65%-1.40%不适用有限公股份有收益构性存司限公司型款2025
年第456
期 K 款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
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在杭州市钱塘区临
江高科园实施新建“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6页共16页年产1万吨液体墨已于及8000生产2025年不适
吨功能材否20408.3613344.8813344.885168.3512564.16-780.7294.15不适用否建设12月结用料项目项
(二期工程)已于新材料研研发2025年不适
发中心项否12877.547224.547224.543188.836583.28-641.2691.12不适用否项目12月结用目项年产
35000吨
生产14574.562028年5不适
绿色印刷14574.56-14574.56不适用否
建设[注1]月用新材料项目补充流动不适
补流否5000.005000.005000.000.005127.92127.92[注2]102.56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用
合计--38285.9040143.9840143.988357.1824275.36-15868.6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本专项说明三(二)2之说明
第9页共16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2025年12月,公司决定将14574.5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全部用于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科园实施新建“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该部分节余资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金主要系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以及工程项目剩余投资款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相关支出,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度,公司遵照相关议案要求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相关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注1]该金额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的金额扣除尚需支付的尾款,包括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以及工程项目剩余投资款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27.92万元,为持有募集资金期间进行现金管理等获得的收益第10页共16页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成及投入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审慎原则加强各个建设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减“年产1万吨液体油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规模并予结项。
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同时结合主营业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科园投资新建“年产 35000 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进一步聚焦高端胶印油墨和 UV 油墨等公司现有重点主导产品核心业务布局。因此,基于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避免重复建设等综合考量,全面促进各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
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无(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无变化的情况说明
第12页共16页本复印件仅供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94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6页本复印件仅供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滕培彬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94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执业资质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4页共16页本复印件仅供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94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滕培彬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5页共16页本复印件仅供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94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艾锋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