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证券简称:杭华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
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6
普通股股东人数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976281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97628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0996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0996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241707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不计入公司表决权数量。
1(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龚张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曹文旭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沈剑彬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斌先生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倪俊骥先生、毛一帆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943597399.87881770510.06561497930.0556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956011699.92481970510.073056500.0022
2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941597399.87141970510.07301497930.0556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941597399.87141970510.07301497930.055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号关于2025年年度利
2751764197.37441970512.552356500.0733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与
3737349895.50741970512.55231497931.9403
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制定《薪酬管
4737349895.50741970512.55231497931.9403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
3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议案3、议案4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4、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非表决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先生、毛一帆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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