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18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5号大街(南)
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1
普通股股东人数 7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625167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25167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2.3779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2.3779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4241707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不计入公司表决权数量。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龚张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曹文旭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沈剑彬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斌先生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晓纯女士、毛一帆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1881496 99.7579 602651 0.2295 32650 0.0126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选举施清荣先生
2.01 为公司第四届董 261290433 99.5328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续聘 2026
1 年度会计师事 6816072 91.4740 602651 8.0877 32650 0.4383
务所的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比例(%)选举施清荣先生为公
2.01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6225009 83.5417 是
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 2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的议案 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2为累积投票议案,以上议
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晓纯女士、毛一帆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