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科创公函【2026】0001号
关于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有关自愿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公司提交《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以及股权投资等方面进行合作。目前,公司间接持有脑机星链4%的股权。根据本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脑机星链成立于2025年9月,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脑疾病综合诊断、治疗与康复。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合作开展市场推广并进行销售收入分成。请公司补充披露:(1)脑机星链主要技术路线、主要产品类型、应用
领域、产品所处研发或商业化状态,其自身是否具备推进后续研发或商业化的各类资源;(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双方产品在应用领域、客户、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性,分析合作开展市场推广的可行性;(3)结合脑机星链产品研发进展,说明双方未
1来签署后续推广协议的预计时间安排,双方预计开展市场推广和
公司预计取得相关分成收益的最早时间。
二、公告披露,双方将在儿科、脑神经疾病和代谢等领域加强研发合作。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在相关拟合作领域的在研项目名称、研发进展以及预计用途;(2)说明开展合作研
发的具体领域、合作方式、公司预计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在研项目和双方技术路线,分析双方合作研发的可行性;(3)补充双方签署具体研发协议的预计时间安排。
三、公告披露,公司可通过股权投资、合资等方式为脑机星
链提供资金和业务支持。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7.69%和72%,账面货币资金为4.6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未来拟对脑机星链进行股权投资或资金支持的具体安排和形式;(2)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3)结合公司业绩和资金状况,说明开展相关合作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具体影响,分析开展相关合作的合理性。
四、交易数据显示,1月6日公司股价收盘上涨6.52%,成
交量较上一交易日增长299%。请公司就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对外披露,同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备查。
请你公司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6年1月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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