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证券简称:亚辉龙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对本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
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诉讼(仲裁)结果裁)人人事件裁)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金亚科技、周旭尚余500万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投资者2014年报
辉、立信元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保千里、东北证2015年重组、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
投资者券、银信评估、立2015年报、20161096万元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
信等年报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荣富。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莉莉。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程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关于
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