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科技法律意见书
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15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么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31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毅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
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
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关千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了},l、 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卜叽所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597326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3.4258%;根 _.、:i;:.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48名,待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489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6967%;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的股东共
计57名,待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8462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7.1225%。
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查验贵公司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
和授权委托证书及签到名册,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