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 O 二六年五月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附件一: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2-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13-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议案五:关于修订《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6-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7-
议案七: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18-
议案八: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19-
议案九: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20-
听取事项:..............................................-2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22-
-1-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规以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事先进行登记。股东
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代理人的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违反前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
五、会议主持人有权根据会议进程和时间安排宣布暂时休会。会议主持人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宣布休会。
六、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2-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涉及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将在投票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
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理人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会会议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理人、见证律师在表决结果上签字。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时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凌霄花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杜锦豪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发言登记确认(如有)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七)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敬请审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5-附件一: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公司及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积极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高效推进董事会各项工作,为公司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在董事会战略引领下,公司全体员工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扎实推进
研发创新、商业化开发的进程,公司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巩固与提升。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业绩再一次实现显著提升,为行稳致远的发展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8733.81万元,同比增长45.80%,主要是报告期内抗肿瘤药品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16049.1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910.50万元,同比增长53.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2151.57万元,同比增长48.54%。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将董事会组成席位调整至9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充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地健康发展。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4/2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8/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席位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10/2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2025/11/27第三届董事会第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5/12/1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次会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具体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5/142024年年度股《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东大会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席位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第一次《关于选举杜锦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2025/11/27临时股东大会案》
《关于选举祁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胡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徐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徐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朱茶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翰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成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就专业性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委员3名,由董事严骏担任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设委员3名,由董事朱茶芬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实施了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查、发表意见等重要工作。
2、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委员3名,由董事吕超担任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设委员3名,由董事李成璋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程序。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委员3名,由董事阳佳余担任主任委员;第
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委员3名,由董事李翰杰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制度、完善公司考核评价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战略与ESG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设委员3名,由董事长杜锦豪担任主任委员;第
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已更名)委员设委员3名,由董事长杜锦豪担任主任委- 9 -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的组成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要求设立,须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充分表达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4名独立董事,为严骏、吕超、阳佳余、朱圣韬;第三届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为朱茶芬、李翰杰、李成璋。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事务部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全体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七)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满足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地开展,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报送和披露信息,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八)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履职,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积极履职,深度融入公司经营与治理的全过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10-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完成对公司董事的绩效评价。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详细情况及具体薪酬情况请参阅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重点
回顾2025年,公司上下同心同行,凝聚起拼搏奋进的文化与精神。这份力量,驱动公司全员砥砺前行,圆满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展望未来,董事会将继续怀抱责任与初心,以奋斗为笔,以实干为墨,奋力书写更加卓越的经营业绩,回馈全体股东、员工与合作伙伴的信任与支持,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贡献更大价值。
-11-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拟为450000000.00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12-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可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相关方案。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13-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有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确认如下:
一、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支付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姓名职务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杜锦豪董事长497.61
胡捷副董事长304.57
祁菊董事102.40
徐锋董事282.80
徐聪董事0.00
储胜明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内新任)5.07
JEFFREY YANG GUO 董事(2025年内离任) 0.00
谢榕刚董事(2025年内离任)0.00
注1:依据人力资源部计算,“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不包括公司已实行股权激励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
注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杜锦豪、胡捷、徐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支付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姓名职务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朱茶芬独立董事(2025年内新任)1.09
李翰杰独立董事(2025年内新任)1.09
李成璋独立董事(2025年内新任)1.09
阳佳余独立董事(2025年内离任)8.73
吕超独立董事(2025年内离任)8.73
严骏独立董事(2025年内离任)8.73
朱圣韬独立董事(2025年内离任)8.73
注:依据人力资源部计算,“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获得的津贴。
-14-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特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a.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b.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任职津贴数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评价。
4、止付追索机制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将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因涉及委员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15-议案五:
关于修订《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基于审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16-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17-议案七: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保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年(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授权有效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届时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18-议案八: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已通过药品 GMP符合性检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其中,节余募集资金1168.09万元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剩余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1028.1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19-议案九:
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持续推进,公司拟对“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使用公司原“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68.09万元对“新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20-听取事项: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茶芬、李翰杰、李成璋、严骏、阳佳余、吕超、朱圣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由独立董事向各位汇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茶芬、李翰杰、李成璋、严骏、阳佳余、吕超、朱圣韬)。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特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个人岗位职责、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3、绩效薪酬以绩效考核情况为依据。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相挂钩,结合考核指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等确定,占年度绩效薪酬总额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4、止付追索机制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将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该事项所涉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杜锦豪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杜锦豪、胡捷、徐锋及关联董事祁菊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听取。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