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8证券简称:艾力斯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调整“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254.9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986.7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
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截至2026年3月编
募投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31日,已使用募集号资金
1新药研发项目106615.87106615.8763628.53
2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55597.5639565.5339565.53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2727.0612727.0612727.06
4信息化建设项目2786.00811.18811.18
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
5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5020.005020.003851.91
生产项目
6超募资金-28515.3230015.96
注:上述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均已于2024年度内结项,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分别为39565.53万元、12727.06万元、811.18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
2生产项目”,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尚未使用的利息及理财预计募集资募投项目名称拟投资总募集资金金募集资金金收入净额金节余金额
额(1)额(2)额(3)(4)(3)+(4)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
5020.003851.911168.091028.112196.20
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
注:
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情况,实际募集资金节余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2、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是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3、上表所涉及的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拟实施结项的主要原因
2025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功获得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 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新增年产 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已通过药品 GMP符合性检查,这意味着该生产线已满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生产条件,获准正式投入生产。鉴于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68.09万元用于“新药研发项
3目”,剩余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1028.1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金额为准。
单位:万元预计募集资金拟用于新药研发拟用于补充流动募投项目名称节余金额项目金额资金金额
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
2196.201168.091028.11
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
注:
1、上表所涉及的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2、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四、本次拟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持续推进,公司拟对“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使用上述公司原“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68.09万元对“新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药研发项目”已投入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新药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子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RET抑制剂 2056.33 2056.33
2 KRAS G12C抑制剂 3913.85 3913.85
EGFR 外显子 20 插入突变
3617.04617.04
抑制剂
4 c-MET抑制剂 296.81 296.81
临床前 5 第四代 EGFR TKI 7700.00 2555.67
6 SOS1抑制剂 2939.80 2939.80
7 KRAS-G12D抑制剂 3196.80 3196.80
8新药发现4811.804811.80
临床前研究合计25532.4320388.10
1 一线治疗 III期研究 7965.23 7965.23
临床
2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13500.0011330.12
4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
31160.001160.00
的治疗
IIIB 期不可手术非小细胞
46.356.35
肺癌的治疗
联合 VEGFR抑制剂临床研
5520.00520.00
究
6真实世界研究313.70313.70
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
716000.0016000.00
变 NSCLC临床研究
8 KRAS抑制剂临床研究 0.15 0.15
9新辅助临床研究340.00231.35
伏美替尼罕见突变临床研
1015000.004520.91
究
11 第四代EGFR TKI临床研究 12000.00 305.92
KRAS-G12D 抑制剂临床研
1214278.01886.69
究
临床研究合计81083.4443240.43
合计106615.8763628.53
注:上表所涉及的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新药研发项目”的拟调整计划及具体原因
1、临床前子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
(1)增加“新药发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以全球医药市场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以开发出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为目标,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惠及大众的创新药物。公司拥有涵盖创新药物研发全流程的完善的研发组织架构,具备丰富的在研项目管线和研发技术储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有多款涵盖肺癌、乳腺癌、消化道肿瘤等治疗领域的在研项目,并预计于未来一定时间内陆续提交上述在研项目的 IND申请。因此,公司拟增加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至36318.27万元。
(2)调减“第四代 EGFR TKI”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引进的 AST2303片(ABK3376片)是高选择、可入脑的新一代 EGFR
口服小分子抑制剂,可高效抑制 EGFRC797S突变。临床前研究显示,无论单药5还是与公司已上市的第三代 EGFR抑制剂伏美替尼联用,都取得了积极的结果,
有望成为精准治疗伴有 EGFR C797S 耐药突变非小细胞肺癌的新一代靶向治疗药物。由于该项目目前仍处于临床早期阶段,后续临床开发到药品获批的周期长且环节多,开发过程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调减“第四代 EGFRTKI”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投入,改由自有资金投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四代 EGFR TKI”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55.67 万元,剩余
5144.33万元的募集资金拟全部转入“新药发现”项目。
2、临床子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
(1)暂停“KRAS-G12D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并调减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综合考虑 KRAS-G12D抑制剂的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整体研发计划,决定暂停 KRAS-G12D 抑制剂的后续临床开发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KRAS-G12D 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86.69 万元,剩余 13391.32万元的募集资金拟全部转入“新药发现”项目。
(2)调减“新辅助临床研究”、“第四代 EGFR TKI临床研究”共计 2个子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投入
1)新辅助临床研究
随着新辅助临床研究的推进,公司拟调减该项目相应募集资金投入至231.35万元,后续改由自有资金投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辅助临床研究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1.35万元,剩余108.65万元的募集资金拟全部转入“新药发现”项目。
2)第四代 EGFR TKI临床研究
由于该项目目前仍处于临床早期阶段,后续临床开发到药品获批的周期长且环节多,开发过程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调减该项目相应募集资金投入至305.92万元,后续改由自有资金投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四代 EGFR TKI临床研究”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5.92万元,剩余
11694.08万元的募集资金拟全部转入“新药发现”项目。
6(三)本项目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1、调整前
单位:万元序号子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RET抑制剂 2056.33
2 KRAS G12C抑制剂 3913.85
3 EGFR外显子 20 插入突变抑制剂 617.04
4 c-MET抑制剂 296.81
临床前 5 第四代 EGFR TKI 7700.00
6 SOS1抑制剂 2939.80
7 KRAS-G12D 抑制剂 3196.80
8新药发现4811.80
临床前研究合计25532.43
1 一线治疗 III期研究 7965.23
2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13500.00
3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1160.00
4 IIIB期不可手术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 6.35
5 联合 VEGFR抑制剂临床研究 520.00
6真实世界研究313.70
临床 7 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NSCLC临床研究 16000.00
8 KRAS抑制剂临床研究 0.15
9新辅助临床研究340.00
10伏美替尼罕见突变临床研究15000.00
11 第四代 EGFR TKI临床研究 12000.00
12 KRAS-G12D 抑制剂临床研究 14278.01
临床研究合计81083.44
合计106615.87
2、调整后
单位:万元序号子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临床前 1 RET抑制剂 2056.33
72 KRAS G12C抑制剂 3913.85
3 EGFR外显子 20 插入突变抑制剂 617.04
4 c-MET抑制剂 296.81
5 第四代 EGFR TKI 2555.67
6 SOS1抑制剂 2939.80
7 KRAS-G12D 抑制剂 3196.80
8新药发现36318.27
临床前研究合计51894.57
1 一线治疗 III期研究 7965.23
2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13500.00
3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1160.00
4 IIIB期不可手术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 6.35
5 联合 VEGFR抑制剂临床研究 520.00
6真实世界研究313.70
临床 7 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NSCLC临床研究 16000.00
8 KRAS抑制剂临床研究 0.15
9新辅助临床研究231.35
10伏美替尼罕见突变临床研究15000.00
11 第四代 EGFR TKI临床研究 305.92
12 KRAS-G12D 抑制剂临床研究 886.69
临床研究合计55889.39
合计107783.96
注:上表所涉及的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经过上述调整,原“新药研发项目”的合计投入由106615.87万元增至
107783.96万元,增加的1168.09万元由上述“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结项后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1168.09万元投入。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将“新增年产1.5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
8现金流,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事项无异议,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上网公告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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