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文峰)
2025年度,本人作为地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文峰先生:男,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经济学硕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2013年1月至
2018年2月任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山东洪泰新动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青岛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7月至2024年12月洪泰基金合伙人;2025年1月至今任山东民控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山东省基金业协会会长;2020年
6月至今任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2026年2月担任地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
1相关材料,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的情况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次)(次)(次)李文峰77000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审计委员会44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
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以及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中小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关注,了解中
2小股东的关注点和诉求,并提出回复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电话、微信等方
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的工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合理化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及时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3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2026年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启动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审核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相关议案,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候选人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报告期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
极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并审慎发表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任期已于2026年2月6日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同仁给予的信任、支持与协作,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再创佳绩,持续实现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文峰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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