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1证券简称:安杰思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本次节余金额为2911.08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募集资金总额182032.6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65101.28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5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03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6931.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101.28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210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
31日,上述项目已经投资完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所示:
结项名称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结项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11210.80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8664.46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3)364.74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2+3)2911.08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2911.08万元注1: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注2:该募集资金账户的计息方式为季度结息。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节余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了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采购成本和费用支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911.0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
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2911.08万元(该金额占该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的比例为25.97%,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杰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安杰思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杰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