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在对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看科技”“公司”“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董超、徐峰
(三)现场检查人员
董超、方坤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6年5月8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思看科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
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3D 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统产能扩充项目”进行延期,将“3D 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统产能扩充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延长至
2026年9月。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3D 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统产能扩充项目”进行延期。其中“3D 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统产能扩充项目”完成时间从2026年9月延期至2027年3月。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3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及经营状况、主要客户回款情况、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等。
2025年,公司收入保持良好增长,实现营业收入37131.95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11.65%。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9.46万元,同比下降20.44%;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30.73万元,
同比下降28.12%。
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2025年上市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和全球销售网络建设投入,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分别同比增长35.04%、49.41%。其中,研发费用增长主要系研发人员同比增加较多导致研发人员薪酬增加较多,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39人,同比增长55.20%;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公司2025年在专业级及消费级产品线及工业自动化团队人员扩大导致人员薪酬增长所致。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9.46万元,同比下降20.44%;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30.73万元,同比下降
28.12%。提请公司关注,若未来发生市场竞争加剧、客户需求波动等情形,公司
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大幅下滑的风险。建议公司依托于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加强经营管控,提高经营效率,持续稳健经营,为投资人创造更大价值。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会计师配合提供了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等资料并配合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超徐峰6(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