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上海合晶:上海合晶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1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584证券简称:上海合晶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18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2.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0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2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1.3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1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2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4年 12月 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本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60.00万股,本次授予12.00万股。鉴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剩余未明确激励对象的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6日失效。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3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18日,并同意以11.3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预留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18日,并同意以11.3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18日;

2、预留授予数量:12.0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人;

4、预留授予价格:11.3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4(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

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第二类限占本激励计划拟占授予时公司类别制性股票数量(万授出全部权益数总股本的比例

股)量的比例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004.00%0.02%

(2人)

合计12.004.00%0.02%

注: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上海合晶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激励计划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

5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18日,预留授予价格为11.30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由于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不能归属,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2)归属日前

公司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和第二类限制性股

6票各期的归属比例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

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可归属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归属日

在归属日,如果达到归属条件,可以归属,结转归属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归属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 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5年12月18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1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1.78元/股(预留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预留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60%、16.79%、15.23%(采用上证指数对应期限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7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2026年2027年2028年

133.7785.9833.9213.87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2、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8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