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职,规范运作,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独立董事刘许友先生、高孔廉先生、李元栋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蔡朝阳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许友先生担任。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邓小洋先生、沈震先生、非独立董事钮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邓小洋先生担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5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审议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1、《关于制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
2025年1月
1计委员会第九次计计划>的议案》
16日
会议2、《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2025年2月1、《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2计委员会第十次27日案》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审议议案会议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届董事会审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3计委员会第十一5、《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1日次会议估报告>的议案》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2025年4月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4计委员会第十二
28日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年6月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5计委员会第十三4日2、《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次会议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年8月案》
6计委员会第十四6日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次会议保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2025年10月1、《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7计委员会第十五
14日额度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8计委员会第十六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29日次会议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2025年11月1、《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9计委员会第一次
25日 CFO)的议案》
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
2025年12月
10计委员会第二次1、《关于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日
会议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资质材料、业务规模、
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及评估,认为其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与讨论,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二)持续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相关
部门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协调沟通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积极协调,以期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
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